湖北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

作者: 梅瑰    发布时间:2025-12-16  访问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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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湖北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5年度第12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从发展脉络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主要历经两个关键阶段: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以“十一个坚持”凝练核心要义。如今历经五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持续拓展,形成“十二个坚持”,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制度根基。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学习领会、感悟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全省各级法院在学习中要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定性定位,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成果凝练,植根于新时代法治建设生动实践,更立足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结合中国实际,实现了理论升华,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全方位、系统性的理论阐释,构建起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是治国理政的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实操性,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指引。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干警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者、研究者,更是实践者与发展推动者,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通过持续深入学习、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把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严格公正司法,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要持之以恒深化理论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支部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带动全省法院形成勤学、善思、笃行的良好氛围,扎实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法院党组成员围绕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作学习交流发言。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建督查巡察室主任周薇、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建督查巡察室二级调研员王平列席指导中心组学习。

 省法院厅级干部、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编辑: 陆明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