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公开审理“村霸”张某涉恶案

作者: 陈力    发布时间:2019-04-19  访问次数:9226

云梦.jpg

4月17日上午,云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案。

2015年4月2017年,被告人张某某(时任云梦县下辛店镇野咀村村委会主任)对承包该村309亩低田湖用以经营养殖业的张明华等承包人提出上涨承包费、交纳90余万元复垦费等无理要求,张某某到养殖基地采取砸坏承包人居住房屋、封锁养殖基地大门。指使村干部共收取张明华等人电费30000元,强行多收电费22795元。2017年2月25日,被告人张某某雇请两台挖机,指使挖机司机和村民将鱼池边搭建的房屋、鱼棚等设施拆毁,经鉴定,损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42128元。另2006年,被告人张某某多次组织闹事上访,致使该厂被迫多次停产,其中2013年至2014年该厂停产达八个月之久。采用胁迫手段以借款为名向该厂借款人民币95000元,至今未还。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