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崧:湖北省第二届最美基层法官候选人(十四)

发布时间:2017-11-28  访问次数:5417

黄崧,女,201111月任建始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33月任审判员、景阳河人民法庭副庭长,20143月任红岩寺人民法庭副庭长,201411月调民一庭工作,20161月成为首批入额法官,现担任民一庭副庭长。

在短短的八年内,黄崧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审判业务骨干和中层干部,先后被表彰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能手”、“全州基层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17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八年来,她以不懈的追求和无私的奉献赢得了片片赞誉声,用心血和汗水谱写了一曲人生旅程上的奋进之歌。

扎根基层,倾情奉献终不悔

自进入法院以来,黄崧就立志扎根基层,她甘愿在最基层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在最苦、最累的岗位上工作。
2013
年初,她来到景阳河人民法庭。景阳河人民法庭地理位置偏远,距离县城约70公里,往返车程近5个小时,由于道路颠簸,加上她本身肠胃不好,所以每次来回都会晕车,但是她从不喊累,通过各种方法突破晕车的障碍。2014年初,她又被安排到红岩寺法庭工作。红岩寺法庭辖三个乡镇,是建始法院管辖乡镇最多的法庭,也是案件最多的法庭。

法庭所辖地域广阔,案件数量多,很多案件当事人家住在偏远的农村,黄崧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女性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无论多远,她都自己去送达文书。遇到不通公路的地方,还需步行,黄崧就换上运动鞋,和男同事们一起前往当事人家中,有时同事们心疼她是女同志,劝她就在车里休息,都被她拒绝了。半年下来,她去法庭时所买的运动鞋也磨破了。一个意外收获是,蜿蜒的山村公路竟然是最好的“晕车贴”——黄崧不再晕车了。
由于一些村民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庭工作往往不理解,有时法庭工作人员去送传票时,当事人甚至连门都不让进。这时,本已一身疲惫的黄崧就会拿出女法官特有的亲和,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她就如邻家女孩一样化解了当事人对工作人员的误会,使其理解并配合法庭的工作。正是这一份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和扎根基层的决心,让很多人认识了这位亲切的女法官。
2014
9月,黄崧怀孕,妊娠反应强烈,但是她依然坚持在法庭办案,共办理了200多件民事案件。院领导主动提出将她调回院机关并安排相对轻松的岗位,但是黄崧坚持要到办案一线,“我是一名审判员,我的职责就是办案”,于是她被安排到民一庭。在民一庭,庭长主动提出要减轻其工作量,但是都被她拒绝了,她说“我现在身体还能办案件,就和大家一样随机分配案件吧”。直到生产的前一天,黄崧都还在坚持办案,即使在孕期、哺乳期,黄崧依然坚持办理了100多件案件。

倾心调解,真情服务暖民心

被任命为法官以后,黄崧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很快便成为建始法院青年法官中的办案能手。工作中,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时刻不忘法官职责,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竭尽所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2014
5月的一天,一位十来岁的小姑娘找到黄崧,她是黄崧手中一件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女儿。她告诉黄崧,自己的母亲起诉父亲,要求离婚,而她父亲因为前段时间在外务工将脚摔断,现在不能行走,法庭通知她父亲到庭应诉,但是父亲不能来,她也不想她父母离婚,所以来找到黄崧,希望让她想想办法。
得知这一消息以后,黄崧立马决定,将开庭地点就定在被告所在的村委会,于是连忙驱车前往被告家中并联系该村村委会主任,表明想借村委会的办公室使用。联系好开庭场所,她又去通知被告,但是被告的家非常偏远,而且不通公路,她和同事步行2个多小时才来到被告的家,被告因对法庭工作人员不理解心生怨恨,看到她去了,也不理睬。黄崧将开庭地点定在了村委会,而且给被告联系了摩托车,让他开庭的那天与摩托车师傅联系。

开庭那天,黄崧知道路途遥远,清晨5点就从法庭出发,到了村委会看见双方当事人已经等着了,她来不及歇口气,马上组织开庭。通过与双方交谈,她发现双方的夫妻感情并非彻底破裂,只是被告腿脚受伤,家庭一时失去经济来源,原告无助才想离婚。黄崧从当事人的家庭实际出发,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站在当事人的角度陈述利害,详细分析离婚可能会给女儿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甚至造成心灵上的创伤,条分缕析,入情入理,令人动容。最终,黄崧的诚恳打动了双方,他们决定正视自己的问题,为女儿们着想。

回到法庭已是晚上10点,黄崧才顾上喝上一口水。这只是她工作中常见的平凡镜头,但也正是这无数个平凡的镜头让当事人由衷地在心中为她点“赞”。

守护天平,忠诚履职担正义

法院是矛盾纠纷的聚集地,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黄崧作为青年法官主动肩负起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守护社会公正底线。自独立办案以来,黄崧共审结各类案件600余件,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73%

黄崧深知,如果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影响的不仅是他对法官和法院的看法,更重要的是会动摇他对法治的信仰,挫伤他对公平公正的信心。正因为如此,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黄崧办案的铁律。

2015年,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李某在给被告装修房屋时,不慎导致眼睛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接到原告的诉状及起诉材料,黄崧非常诧异,不仅没有其他的证据材料,而且对赔偿项目罗列不全、标准计算错误。经了解,原来他伤情较重,家里为了给他治疗,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实在没有钱请代理人。得知这一情况后,黄崧让他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并列明了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黄崧带着书记员去现场进行了勘验后,结合原告提交的证据,确定了原告的损失。为了让原告得到合理赔偿,黄崧先后三次到被告家中,对他释明法理,并从人情的角度出发,希望被告能够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原告早日走出困境。刚开始,被告对此很抵触,反复只一句话“你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判得不好我就上诉。”后来,黄崧带着被告来到原告家中,当被告看到受伤后的原告和他年迈的父母、幼小的儿女时,被告终于答应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并最终支付原告的损失4.5万元。

清心守廉,映日荷花别样红

“做事先做人,万事德为先”,这是她严于律己的行为准则,更是维护法官形象的标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法院青年法官,黄崧主动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时时自省,处处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她认真细致,勤勉踏实,恪尽职守,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时时事事起着模范带头作用。
每每遇到当事人的宴请或酬谢时,黄崧都委婉拒之,在她眼里,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才是最重要的。她常和同事们说:“清心才能寡欲,无欲方显刚强。”在工作中她从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不计得失,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堵得住人情,经得起考验,清清白白做人,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
从走上法官岗位的那天起,黄崧便给自己立下“规矩”:不收当事人的礼、不吃当事人的饭、不为亲友徇私情、不给说情留口子。在同事们眼里,她谦虚诚恳,平易近人,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在当事人眼里,她请吃不到,送礼不要,是“不近人情”的女法官。她把清正廉洁、赤胆忠心作为一种精神境界来追求,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坚守,从一点一滴做起,通过一言一行来体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甘于奉献、廉洁勤政的人生格言,展现出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时代与风采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法官本色。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清秀中充盈着高洁,柔美中渗透出刚毅,和蔼里蕴藏着正气。这就是黄崧所展现出来的新时期青年女法官别样的风采,别样的美丽!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