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游劝荣院长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8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5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425918件,结案1310621件,同比分别增长11.06%、10.56%。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20683件,结案18533件。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全部位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合理区间,其中6项重要指标优于合理区间。1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长江司法保护、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涉军维权等工作的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48个集体和64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

(一)持之以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法审结各类涉企案件704205件。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对9810家涉诉困难企业运用“活封活扣”措施,将履行义务的企业及时移出失信“黑名单”。
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诋毁企业信誉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703件。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00481件。依法规制“内卷式”竞争、强迫“二选一”等行为,审结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301件。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出台司法护航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17693件。服务我省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审理投资融资等商事纠纷案34223件。灵活运用“执行与破产衔接”“清算转重整”等程序,审结破产案件891件,盘活资产258.64亿元,妥善化解债务1003.78亿元。
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出台服务保障“水运上的湖北”“轨道上的湖北”“航线上的湖北”的指导意见。湖北首例中欧班列涉外商事案件实现服判息诉。实行涉外民商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70件。跨区域审理海事海商案件1898件。
监督支持政府依法守约践诺。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审结行政案件23061件。加大对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司法审查力度,审结相关案件2486件。持续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年度报告。
(二)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4623件,判处罪犯66157人。严惩渗透颠覆、间谍窃密、邪教组织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一、二审审结涉黑恶案件77件608人,执行到位“黑财”1.11亿元。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涉枪涉爆、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6351件8656人。深入推进清缴毒品集中攻坚行动,审结涉毒案件3491件5663人。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严惩治AI“换脸”诈骗、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电诈赃款等行为,审结涉缅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19件1464人。依法惩治侮辱诽谤、“人肉搜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137件368人。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牛肉”“毒卤菜”等案件304件。推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30件58人。
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204件1433人。依法审理刘捍东、李勇、李刚等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和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审结行贿案件457件549人。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监管+金融司法”协同治理,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77203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605件。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审结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领域案件47310件。
(三)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司法保护
深化共抓大保护。认真实施长江保护法,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428件。发挥长江中游城市群、环洞庭湖、环丹江口水库、秦岭沿线、三峡生态长廊等五大跨省司法协作平台的作用,凝聚保护母亲河的法治合力。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用好恢复性司法措施,对司法裁判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在长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调水源地、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18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串联起长江流域规模最大的生态司法修复矩阵。
服务绿色低碳转型。连续三年举办双碳法治高峰论坛,推行“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办案模式,全省法院促成碳汇交易8956吨。与文旅部门共同推出4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地旅游专线,开创“法治护航+生态修复+文旅开发”的绿色发展新模式。
倾力打造司法大保护高地。联合相关单位连续四年举办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达成《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联合长江沿线11个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开启长江大保护“星火计划”,召开长江大保护法治实践新闻发布会。
(四)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大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依法审结涉住房、医疗、教育、消费等领域案件8.28万件。审结婚姻家事案件73095件,发出22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结养老服务、赡养纠纷等案件1910件。依法从严惩处利用人工智能模拟亲属声音骗取老人钱财的行为。发放司法救助金5194万元。坚持以案释法引领社会风尚,发布各类典型案例129个。
以法治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案件911件,发出从业禁止令67份。落实惩教结合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77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561份。全省法院1116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全力保障稳岗就业。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51万件,会同省总工会、省人社厅发布《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工作指导》,化解劳动争议7158件。依法维护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劳动者追回“血汗钱”6.26亿元。
(五)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以办案促推基层治理法治化。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全覆盖入驻县级综治中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11个县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100%。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全省法院化解涉诉信访9363件。发出司法建议705件,其中46件转化为法规规章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
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保障公正司法。院庭长带头办案791312件,阅核案件315536件。邀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913次,推进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成立湖北法官惩戒委员会,对违反审判职责、构成重大过失的法官给予惩戒。
攻坚执行难。与省住建厅共同制定公积金联动执行指引,会同民航、铁路等部门整治“失信被执行人”规避限高令问题。对申诉信访、长期未结等“存疑案件”一律启动“一案双查”,追责508人次。运用交叉执行攻克13982件执行难度大的“骨头案”。会同公安、检察机关严厉惩处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犯罪行为,以拒执罪判刑99人。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9.0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08.45亿元。
牢牢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法治底线。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指定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260件。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19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六)坚持强基固本
狠抓审判质效提升。完善民事审判监督指导体系,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提级管辖机制。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0.95%,4篇裁判文书、5场庭审获评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通过“法答网”解难答疑5968件,83个指导性、参考性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加强相对薄弱法院建设。为全省15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选派9名院长,调整73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遴选招录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雇员制书记员295人。省法院一次性派出9名法学博士挂职薄弱法院。宜昌、孝感、荆门等地党委政府帮助辖区法院解决人员编制、业务用房建设用地、经费保障等困难。孝感市孝南区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薄弱法院已率先脱薄出列。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广“共享法庭”建设经验,开办“法庭夜校”“法治讲堂”,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以案说法,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33.67万件。武昌水果湖法庭、襄州伙牌法庭、浠水巴河法庭、崇阳白霓法庭、恩施白杨坪法庭入选首批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
深化数字法院建设。电子卷宗覆盖率100%。网上立案62.14万件,在线调解22.37万件,电子送达869.92万次。
(七)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举办读书班,召开检视交流会。制定涵盖公务接待、精文减会、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20余项。出台加强全省法院队伍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清理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下降6.87%。集中约谈19家信访化解工作相对滞后法院。
做深做实“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举办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法官大讲堂、青年干警训练营,开展“轻骑兵送课下基层”、司法技能大比武,3名法官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推进“法院+高校”共建和人才培养,省法院累计招录21名法学博士。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先后选派31名干部交流担任中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面向下级法院选拔15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省法院部门负责人。深入推进书香法院建设,127家中基层法院坚持“一院一品”,打造优秀文化品牌。
(八)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落实审议意见。对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297条意见建议逐条办理回复,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交办的32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反馈。
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坚持三级法院院长定向联络、上门走访代表,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座谈交流、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12545人次。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平台,接受对案件庭审的实时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340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推动人民陪审员实质参与案件审理。全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21次。
游劝荣表示,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支点建设加力奋进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责使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