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开庭审理“五里湖”18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19-08-29  访问次数:4470

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聚众斗殴、非法采砂、串通投标……8月28日上午9时,法槌敲响,阳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涉黑案件在阳新法院开庭审理,阳新五里湖以柯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8人坐上了被告席。

作案29起,18人被控九宗罪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柯某某以同乡关系为依托、以亲属关系为纽带、以开设赌场为手段,大肆招揽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层级分明、组织严密的阳新“五里湖”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近十年的时间里,以柯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阳新县五里湖、排市、陶港及周边地区,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等非法手段获利364万余元,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9起,造成20余人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该犯罪组织把持基层政权,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给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给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非法采矿罪等九项罪名追究18名被告的刑事责任。

创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柯某某带头当庭认罪悔罪

为充分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庭审有序高效进行,该院首次组建3+4模式的7人合议庭,合议庭在充分梳理案件证据的基础上组织控辩双方先后召开了2次庭前会议,确定庭审重点核心;为践行新刑诉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庭审全程积极融合创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充分彰显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目标,庭审中,以柯某某为首的16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虽然该案涉及被告人数、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但由于该院准备充分,该案于当天晚上8:00庭审顺利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