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湖北法院在行动(10)| 法治力量嵌入社区,共同缔造“家门口”解纷网络

发布时间:2022-11-14  访问次数:16158

“调解桌”搬到“家门口”,家长里短有了说理地,连日来,东湖高新区法院高新产业园法庭驻顺民社区诉前调解中心“档期”满满,自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该中心已受理诉前调解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直接化解纠纷逾两百件。

古稀老人要房难 登门拜访解心结

“住了一辈子的房子,就这么没有了……”9月28日,一名年逾古稀的独居老人专程来到诉前调解中心,向驻中心调解员寻求法律帮助。

原来,老人现居住的房屋是退休前单位的福利房,几年前被一对夫妻以极低的价格买走,他只剩下了居住权。等老人“回过神”来,感觉上当受骗,但合同已经签订,房子该怎么拿回来成了老人的“心病”,得知社区里新入驻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老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来咨询。

“看着这么大年纪的爹爹为了房子的事情困扰和奔波,心里很不是滋味”听完老人的述说,驻中心调解员立刻着手帮助老人缕清情况、收集材料以便确认事实经过。经过反复确认,列明时间线,调解员协助老人列好所需材料清单,临走时老人双眼通红:“我这就回家对着单子找当时留存的东西,有法院同志的帮忙我心安了很多,真的特别感谢!”

“这个事情诉前调解中心将持续跟进,老人记忆力不好,有些事情经过已经模糊,我们根据口述梳理了大致情况,但具体和准确的日期还需要根据材料来确定。如果最后发现确有被欺诈的可能,我们也将协助老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驻中心调解员说。

“隔壁的中心”解决“隔壁的问题”

10月11日,居民李女士接到了一个电话,来电人称其为东湖高新区法院的调解员,李女士因欠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目前在诉前调解阶段……李女士不禁怀疑究竟是诈骗电话还是真的被起诉了?如果真的被起诉了该怎么办?

听说法院在佛祖岭街道的顺民社区成立了一个诉前调解中心,居住在附近的李女士便来到了中心咨询,明白李女士的顾虑后,驻中心调解员首先向李女士确认了来电的真实性,并深入了解前因后果。

“我并不是无缘无故不交物业费,因为之前我向物业反映门口过道被占的问题,物业公司完全不作为,门口到现在都乱七八糟!”李女士道出了自己的“心酸”,在征得其同意后,调解员当即联系物业公司,并由社区书记出面请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来中心协商。经过面对面释法说理,物业公司联系相关业主将个人物品搬离公共通道,并表示不追究李女士逾期支付责任,在确认现场图后,李女士亦当场支付了欠付的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物业纠纷被成功化解。

顾客意外在楼梯摔伤

赔偿清单调解员来算

9月29日晚8时,肖女士经营的餐馆内发生惊险一幕:一名客人在离店过程中摔倒致腿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肖女士急忙将客人送到同济医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一周后,客人再次联系肖女士,称其后续又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手术,医疗费加上误工费、营养费等还有共计3万余元需由肖女士承担。

出于各方面担心,肖女士于10月20日前往诉前调解中心,希望由法院出面协调化解这场纠纷。收到诉求后,调解员首先向肖女士释明了其作为餐馆经营者,对消费者在餐馆内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次向肖女士确认该楼梯是否有扶手、靠近洗手池的楼梯段是否配置防滑措施、是否有安全提示标识等。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电话联系摔伤客户,询问其摔倒的原因、看病的经过、其主张费用的项目构成等。在掌握本起侵权纠纷的关键点后,由调解员引导双方进行核算,细化落实最终准确的调解方案。10月26日,调解员邀请社区书记共同参与协调工作,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民生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东湖高新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优化多元解纷格局,以诉前调解中心为前沿阵地,推动与城乡社区街道等基层平安“细胞”对接,促进基层治理从化纷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形成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格局,共同缔造“家门口”的解纷网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韩奇君
文章出处: 东湖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