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协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工商联和省法院共商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

作者: 许 娇    发布时间:2024-02-22  访问次数:6873

11.jpg          2月19日,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庄光明一行到省法院调研全省法院涉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情况。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

12.jpg          庄光明对省法院多年来给予工商联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务实举措帮助民营企业解难纾困,支持在各级工商联设立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作为营商环境诉求反映和民企权益保护的重要渠道,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越来越好,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明显提升。长期以来,全省法院系统主动同各级工商联组织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及时高效办理回复民企诉求事项,受到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誉。下一步,希望与省法院进一步密切协作,继续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筹备建立诉源治理调解中心,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畅通诉调衔接、裁调衔接,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3.jpg          游劝荣对省工商联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当前经济形势总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但部分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迫切需要通过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省法院与工商联要深化合作,共同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游劝荣强调,一要落脚到基层,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基层一线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要致力于办实事,强化“如我在诉”意识,解决企业诉讼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实实在在为企业维权降本增效。三要盯具体,力戒形式主义,不讲空话、不讲大话,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和实际行动中,解决具体问题。四要落实到办案上,秉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游劝荣建议,工商联与法院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要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交流渠道;要运用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加强与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的联动,多元化解商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健全商会调解、仲裁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仲裁委在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方面的优势,让“内行人管行内事”,共同推进民商事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游劝荣指出,工商联的同志们积极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作风,对民营经济深厚的感情都值得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学习。希望省工商联发挥联系企业多、社会接触面广的优势,对法院工作多批评、多监督,帮助法院改进工作,提升审判质效,共同推动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推动力。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主持会议。省工商联副主席李彩云,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江勇,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参加会议。省工商联、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