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禁毒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省法院通报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27  访问次数: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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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下午,湖北省禁毒委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2021年禁毒斗争形势、工作成效,介绍禁毒典型案例,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戒毒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参加。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湖北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和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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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笛介绍,2021年度,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365件,同比上升21.2%,占同期刑事案件的7.91%,与疫情前三年的平均数相比,案件数下降27.8%;判处被告人4599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1478人,重刑率达32.14%,同期其他刑事案件的重刑率不超过10%。以上数据反映,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数在疫情后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仍较高;重刑率数据反映我省法院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我省毒品犯罪特点鲜明。从地域分布看,已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从案件类型看,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主,约占全部毒品案件的3/4。从涉案毒品种类来看,传统的冰毒、海洛因与K粉、麻古、摇头丸、神仙水等新型毒品并存。从涉案毒品数量看,以“零包贩卖”形式为主,但毒品数量达几十公斤的大案亦屡有出现。从犯罪主体看,无固定职业人员、前科人员、毒品再犯、吸毒人员占比高。从犯罪手段来看,大多以微信、QQ等方式联络,利用快递物流寄递毒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毒资,隐蔽性更强。

湖北法院在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切实发挥打击功能,依法重拳惩治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毒品犯罪,从严惩处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未成年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犯罪,加大处罚力度。注重瓦解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对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一律判决追缴,充分运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从严惩处窝藏毒赃、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进一步规范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严格限制严重毒品罪犯假释。

二是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毒品犯罪案件质效。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全省法院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严守依法办案底线,着力提高审判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审级监督、拉练整改、案件通报等方式,促进下级法院提高案件质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官培训、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修改完善毒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范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加强调研总结,针对毒品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畅通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制约毒品案件审判的难点、堵点,形成依法打击的整体合力。

三是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全省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发挥案例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文书上网、举办禁毒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新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教活动。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选派办理毒品案件的刑事法官深入一线说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省法院提前部署,全省三级法院正通过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整体声势。

肖笛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省禁毒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湖北、幸福湖北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 柯学文 许娇
文章出处: 刑一庭 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