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作者: 蔡芬 吴飞/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5-22  访问次数:3935

近日,团风县法院回龙山法庭受理了25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胡某等25人受雇于刘某在新疆做工,工程完工后,刘某一直未支付工资。经多次讨要,刘某称与其结算,但暂时无钱,遂向农民工出具了欠条。但从此以后,胡某等25人就再难见刘某一面,下欠的劳务工资多次电话催要,刘某一直含糊其辞,没有正面答复。胡某等25人无耐之下,向团风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刘某支付下欠的劳务工资29万余元。

回龙山法庭接到该案后,迅速安排专人送达。但事情的进展并不太顺利,被告刘某电话无人接听,经核查该电话号码户主并非被告刘某,四处打听其下落也无人知晓。考虑到此案涉及人数多,被告刘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时间较长,不解决好可能引发社会问题。该法庭干警多次到刘某户籍所在地村了解打听其消息,并到房产中心查询其名下购房信息,都一无所获,但该法庭干警并没有气馁,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武汉房产中心,经查发现被告刘某大儿子名下在武汉有一套房子。干警迅速通过房产信息找到了被告刘某的儿媳,并通过其转告被告刘某,法院已受理了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最终被告刘某主动跟法庭法官联系。

联系上被告刘某后,该法庭法官与刘某多次沟通,反复做其工作,指出法院对该批案件的重视,阐明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迫于巨大的法律压力,被告刘某终于同意支付下欠的劳务工资,并当庭与胡某等25人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该起涉及25名农民工血汗钱纠纷案在回龙山法庭得到妥善解决,不仅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司法为民的宗旨。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