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提升执行效率 应城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企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2-10-25  访问次数:28502

 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案值超四百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黄武山等干警精准把握适用法律与执行时机,充分运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果,以雷霆之势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实到执行环节,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案件顺利执结,又实现了案件执行质量与效率的“双赢”。

据了解,该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2021年12月立案受理,历经一审和二审,2022年7月底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原告广东惠州某混凝土公司表示400余万元货款已被拖欠长达一年,希望法院能够尽快执行,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并表示在案件一审过程中就对被告湖北某建设公司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立案庭了解情况后立刻将原告代理人带到了执行立案涉企专用窗口,当日收案,当日受理。

8月2日,案件划分涉企金融案件简案办理小组黄武山法官手中。黄武山在收到申请执行材料后,第一时间核实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发现该款项仍被冻结在账户

8月4日,承办法官黄武山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

8月20日,财产冻结已满十五日,承办法官带人前往被执行人开户行进行财产扣划,准备发放案款。但申请执行人惠州公司表示案款被拖欠已有近一年时间,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十万元。

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提出一下子拿出四百多万现金已经导致公司正常周转困难,多出四十万的利息,公司实在难以承受。

考虑到疫情影响导致建筑行业萎靡,双方公司合作多年,黄法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让申请执行人考虑一下双方多年情谊及后续合作的可能,另一方面让被执行人换位思考如若自己公司被人拖欠400万元货款一年是什么感受经过调解,最终确定,由被执行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19万元。

9月13日,执行款到位后,考虑到疫情防控政策,本着“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黄法官告知其可将相关手续签字后邮寄到法院办理案款领取。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十分赞赏,说邮寄办理既可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又可以减少当事人差旅费成本,体现了人民法院急当事人之所及,想当事人之所想的为民情怀。

令人没想到的是,随着领款手续一起邮寄来的还有一幅沉甸甸的锦旗,上书“尽执行高效之力,解企业燃眉之急”,彰显了申请执行人对院执行工作由衷认可

案件刚分给自己时,心中总有着一种不让工作在自己手里延误、不让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人民法院的形象在自己这里打折扣的忐忑,从而不断带动着自己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承办法官黄武山表示,最终案件用时42天圆满执结,正是应城法院现行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以及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的处理方式,使案件做到简案快办、快执快结。

执行攻坚不畏难,司法为民践初心。今后,应城法院执行局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持续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走深走实,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防范信用诈骗,以司法引领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推动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

编辑: 李菲
文章出处: 应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