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执结系列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作者: 邹玥璇    发布时间:2018-12-17  访问次数:4267

近日,南漳法院武安镇法庭执结了系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难案,为五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劳动报酬共计21520元。

据悉,张某在承包某地工程时雇佣了赵某甲、赵某乙、赵某丙、胡某、罗某等5名农民工务工,工程结束后,张某于2014128日与5名农民工进行了结算,并出据了工资欠据。后赵某甲等多次向张某索要,张某拖欠不还。201775日,赵某甲等5名农民工分别向南漳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其拖欠的劳务工资。

2017816日,南漳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赵某甲劳务工资5520元,偿还赵某乙劳务工资4150元,偿还赵某丙劳务工资4050元,偿还胡某劳务工资3000元,偿还罗某劳务工资48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手机关机,玩起了“躲猫猫”,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赵某甲等5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漳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未果后,依法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对被执行人的车辆、存款、房产、证券、土地等多项查控,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卡存款余额仅几百元钱,即使全部扣划亦不能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法官遂将张某纳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南漳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曝光。

通过微信号曝光及失信彩铃加之银行卡存款被冻结,一直躲避不见的被执行人张某意识到拖欠别人的工资还是该还,于是主动联系法庭并当庭偿还了所欠农民工的工资欠款共计21520元。执行法官亦当庭通知了赵某甲、赵某乙、赵某丙、胡某、罗某领执行款。

“现在党的领导好,法院的执行力度强,是真真切切的替我们这种底层农民工着想。”当执行法官将执行款分别交付给5名名农民工时,领到工资款的5名农民工用真诚而又朴实的语言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