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法院巧调千万元工程合同纠纷

作者: 陈诗傲    发布时间:2019-01-17  访问次数:4905

近日,咸宁市咸安区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两千余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梁劲松近一年的协商下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公司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但置业公司一直拖延未结算,建工集团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果后起诉至咸安区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考虑到标的较大,如果只是简单判决,后期执行可能存在一定困难,梁劲松遂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并建议两家公司继续进行结算,避免因鉴定增加诉讼成本。诉讼期间,梁劲松充分了解双方想法、征求双方意见,寻找共同的利益结合点,协商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在梁劲松的多次努力下,建工集团最终同意解封申请财产保全时查封置业公司的45套房产用于售卖,置业公司也在审理期间便陆陆续续给付了一千余万元的工程款。

一招“放水养鱼”令置业公司有了资金收入,建工集团也收回了大部分工程款,双方企业实现了双赢,对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就余下的四百余万元欠款达成调解协议,减少了后期执行的压力,一场纠纷得以解决。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