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公开审理姜华等30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19-08-14  访问次数:4520

8月12日上午8:30,红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座无虚席,审判长庄严敲响法槌,姜华等30人涉黑案正式开庭审理。

红安法院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该案,红安县检察院派出6名公诉员出庭支持公诉,29名律师出庭辩护。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领导亲临审判一线指导。红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及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与庭审现场协调。姜华案侦查专案组、全市人行系统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政法干警和被告人家属等200多人旁听庭审。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姜华多次参与赌博活动,为索要赌资,邀约同伙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在浠水县产生一定恶名。为聚敛钱财,姜华伙同他人于2006年成立浠水县州扬公司。2007年10月起,姜华通过该组织形成的强势地位和影响,以州扬公司“买断”长江浠水县兰溪水域、巴河水域经营权为由,强行要求两地水域从事黄砂经营的业主加入州扬公司,从中非法收取“管理费”,并通过威胁滋扰、打砸不愿交费业主的经营设备,禁止其生产经营,逐渐形成了以姜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庭审将持续3天,至8月14日结束。

为保证庭审安全,在市中院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由全市11家法院抽调囚车11台,司法警察91人参与押解,并首次启用全方位监控系统,实现庭审监控系统和安保系统的无缝衔接,全面实时精确查看交通、提押、庭审以及安保等各个方面的运行情况。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