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法院司法拘留显威力

作者: 陈涛 黄微    发布时间:2018-10-17  访问次数:3834

近日,宣恩法院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迫于司法威慑,其亲属当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得这起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董某某与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于2018517日自愿达成协议:董某某于201872日前偿还李某某人民币37万元,逾期未履行,则偿还李某某40万元。时至201873日,董某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董某某了解情况,董某某表示暂时无法还款。2018918日,执行法官查询到董某某银行卡中有可供执行的金额,依法进行了扣划,共计93865元。同年1015日,执行法官再次与董某某沟通联系,董某某说剩余款项无法一次性还清,因与申请人无法达成一致,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董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后果,并表示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时董某某及其亲属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其亲属见状,随即表示会马上还款,并将剩余应还款项交于法院,至此,本案圆满执行结束。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