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执结4起拖欠农民工资案

作者: 王毅然    发布时间:2019-03-20  访问次数:7729

近日,南漳县人民法院武安镇人民法庭为4名当事人发放被拖欠3年的劳务工资。

四名当事人于20162月在包工头朱某工地上做小工,完工后朱某拖欠工资且拒不露面。224日,李某四人来到武安镇法庭提起诉讼,法院审查后,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执行过程中,朱某的儿子拒不配合。执行法官故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朱某银行账户,朱某终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

朱某委托其亲属带上李某四人的劳务工资来到法庭。当天下午,四名当事人来到法庭,领取了执行款,李某四人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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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