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天!破产审判跑出“加速度”
“原以为公司破产需要漫长的过程,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了,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我已为自己的经营失误买了单,是你们让我又有了东山再起的动力和激情!”
近日,湖北咸宁某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付某某专程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为该院高效快速办结公司申请破产案件表示感谢。
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经营期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于2021年停止经营。
因在法院有未结被执行案件,并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今年6月14日,咸安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经认真审查,主审法官杨锐认为该破产案件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为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为确保破产管理人专业高效,咸安区法院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在督查室、司法鉴定科全程监督下,现场比价,优中选优,审慎选定了破产管理人。
为提高办案效率,咸安区法院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极限压缩各流程办理时限,争取各流程无缝衔接,采取一次债权人会议解决所有需要上会解决的问题。
在破产管理人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后,杨锐及时沟通、指导和监督,督促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债权申报与审查、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
同时,咸安区法院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文书交互、文书公开功能进行线上办案,缩短各类破产文书流转时间。
8月15日,该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债权核查报告》《财产状况报告》等方案,实现“一堂清”。次日,咸安区法院确认债权金额为18万余元,因债务人无财产清偿到期债务,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8月22日,咸安区法院裁定该公司终结破产程序。至此,该破产案件顺利审结,仅用时6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