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法院开庭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作者: 黄培英、汪建民、罗先阳    发布时间:2018-12-21  访问次数:5283

1220日,麻城市法院公开审理戴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刑事案件,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序幕后,该院审理的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麻城市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并于第一时间提审在押被告人,仔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详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聘请辩护人等各项诉讼权利,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并按照“两高”指导意见,多次召开庭前会议,为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 

为保障此次案件顺利审理,麻城市法院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了详细庭审保障方案,专门安排法警负责押解和庭审保卫,确保圆满完成审判任务。为了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强化法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开庭当天,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政法干警和群众代表等20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由于案情复杂,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