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法院审理涉黑刑事案

作者: 黄培英 罗先阳    发布时间:2019-02-01  访问次数:5276

“法官,我认罪认罚,希望从宽审理!”陈某等20名被告人当庭向合议庭说道。

129日,陈某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一案在麻城市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等20人涉嫌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进行质证及法庭辩论后,20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历时8小时便审理完毕,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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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心怡 核稿: 柯学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