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游劝荣院长在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访问次数: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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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31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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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71061件,结案1279139件。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25773件,结案22391件。深化长江司法保护、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等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85个集体和109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围绕中央和省委提出的12个方面调研重点,统筹确定65项课题,深入群众和审判一线实地调研,系统梳理案件质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93个,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137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多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全省法院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324件,降幅达85.2%。在省委领导下,常态化开展公检法司工作交流会商,推动各级法院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共同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247件68171人,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制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判处罪犯7065人,重刑率25.2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省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1件105人,执行到位“黑财”2.77亿元,总体执行到位率90.03%。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相关案件3536件。坚决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791件2005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44件195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对80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联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36336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对非法募集金额达263亿元的“民创系”集资诈骗案主犯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55805件。

 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全省法院处理群众来信9001件,办理率95.96%。依托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有实质性进展。开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三级法院院长带头接访群众3200余次,化解中央和省委交办信访积案597件,化解率100%。

持续优化

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出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条举措”,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5.65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将履行裁判义务的21658家企业及时移出失信“黑名单”。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刚性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涉企案件550311件,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9.72%。全面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审结破产案件560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资产401.87亿元,妥善化解债务1192.75亿元,稳住职工就业10110名,帮助“中安科”等72家危困企业“涅槃新生”。

 服务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624件,依法惩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知名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京山桥米”地理标志保护案入选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联合省知识产权局构建“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在工业园区设立289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3750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服务陆海新通道建设,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346件。

坚决扛起

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

 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持续推进“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49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9件。在长江流域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普遍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与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共建81个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与重庆法院开展三峡长廊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组织省内法院签订清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推进长江、汉江、清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高质量办好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组织编纂《长江保护法理解与适用》,湖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持续提升。

 主办国内首次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在全国率先设立首家“碳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和“驻碳金融集聚示范园区巡回审判法庭”,探索在滥伐林木案件中适用认购“碳汇”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服务保障我省加快布局“双碳”发展新赛道。

推动矛盾纠纷

实质性化解

 积极参与“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参与创建“无讼村(社区)”2883个,全省110家法院全覆盖入驻当地矛调中心,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成讼。全省法院引进1551家社会调解组织、7346名专业调解人员,调解纠纷50.45万件,调解成功率64.15%。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案件22784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联合省司法厅出台12条措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已成为我省行政审判常态。

 通过司法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类案多发高发的原因,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围绕房产预售、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网络治理、新业态犯罪等重点领域,提出司法建议1465件,采纳率96.65%。

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公平正义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67163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6521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596件,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44206件,判决“从业禁止”51件,先后选派930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出台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实施办法,巩固拓展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实践成果。

 深化执行难问题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执行联动协作、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精准破解“人难找、财难寻”等执行难题。深入推进“荆楚雷霆2023”执行行动,组织强制腾退1130场,拘留4360人次,依法追究拒执罪384人。全省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723.35亿元,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同比减少23.77天。

 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新建、改扩建、修缮人民法庭130个,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1156个,依法审理婚姻家庭、乡邻纠纷、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195073件。推广“共享法庭”建设经验,组织法庭干警开办“法庭夜校”、“法治讲堂”等活动4028场次,与基层自治组织联动联调矛盾纠纷29431件。

 努力办好司法为民实事,继续从农村脱贫户子女中招录培养雇员制书记员83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8.46亿元;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799.4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314.75万元;深入推进“胜诉即退费”改革,完成在线退费10.05万笔,涉及金额5.9亿元。全面运行“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全省法院网上立案50.23万件,在线调解20.95万件,电子送达700.6万次。

稳步提升审判质效

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对审判权的制约监督,修订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约束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对下监督指导,针对工作薄弱的15个基层法院,由院领导、厅级干部定点联系。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67.13万件、占比达52.48%。借助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邀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61次,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

 开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3.11天,法官人均结案266.21件,同比增长21.21%,全省法院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3.61%,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7.89%。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编制跨域统筹使用、动态调整,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联合多部门出台《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

 开展“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和“智能化应用成果大比武”,整合立案、诉服、审执、监管等58个应用系统,建成“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实现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类案智能推送、文书智能辅助等功能。

着力提高队伍政治素质、

业务素养、职业道德水平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抓好领导班子及队伍的政治建设,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组织理论夜学。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与高校共建“审判教育实践基地”,举办优秀青年干警训练营,组织“轻骑兵送课下基层”业务培训。

 加快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大调研,建立全省法院后备人才库、审判专家库,选派优秀青年干警上下双向挂职,安排新录用人员、新提拔干部到信访窗口、办案一线锻炼。坚持以书育人、以文化人,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法官文联。

 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全省法院填报有情况记录信息52052条;组织对中、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28次,全省法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20人。

以更加自觉的态度

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交办的21件代表委员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679人次,邀请46位全国、省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游劝荣表示,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以更大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强力度深化改革创新,以更严要求锤炼过硬队伍,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