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合作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游劝荣院长到团省委调研走访
作者: 文:梅瑰 摄影:朱向东    发布时间:2019-07-17  访问次数: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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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团省委调研走访,围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进行座谈,并听取对省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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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院长一行参观了共青团湖北省委文化传媒中心、荣誉室。在听取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张桂华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和工作建议后,游劝荣院长对团省委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团省委在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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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院长指出,此次专程来团省委走访主要是来学习,一是来和团省委的同志们一起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青年工作、群团改革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来学习团省委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是在帮扶青年创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来学习团省委如何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群众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把青年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四是来学习团省委服务社会,特别是关爱留守儿童、挽救失足青年等方面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五是来学习团省委同志们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做好自身工作的能力。六是来学习团省委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坚持大胆创新运用媒体影响青年提高宣传效果,凝聚青春力量。

游劝荣院长指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的重大命题,是事关人民法院未来发展的根本大计。目前,全省法院领导干部队伍比较老化,年轻法官办案压力很大,严肃有余、活泼不足,希望团省委加强法院做好青年工作的指导,推进法院群团组织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丰富群团组织平台,促使我院群团活动组织起来、活动起来、活跃起来,达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效果,从群团活动中发现优秀人才,培养优秀人才。同时,全省法院有不少年轻干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甚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牺牲了宝贵的生命,希望团省委更多的关心和支持省法院青年干警培养工作,多向外界推荐优秀的青年干警,让他们获得更多的知名度、认同度,获得更发展空间。

游劝荣院长强调,全省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与各级共青团组织加强合作,共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要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上共建合作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各层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湖北法院将努力去做,并努力做好。全省法院将与共青团组织一起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调查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强化是非判断能力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二是要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全省法院要在家事审判特别是离婚纠纷案、涉未成年人案、携手社会各界志愿服务团体和个人助力司法上加强与共青团组织的协作,构建矛盾多元解决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稳定的防线。三是充分发挥青年法律志愿者作用和力量。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共同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青年企业家等工作。

游劝荣院长希望团省委及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加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共同为确保公正司法,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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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华表示,团省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联络,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动机制。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田昌兵,团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师建兴,团省委、省法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程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