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执行死刑!媒体广泛报道!

作者: 鲁莉    发布时间:2023-05-25  访问次数:14486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命令,5月23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笃群依法执行死刑,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等媒体进行报道、转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情回顾

 罪犯倪笃群系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间,倪笃群隐瞒真实身份,通过QQ聊天等方式选择小学或初中女生为犯罪对象,假借恋爱之名,采取胁迫、哄骗、利诱等手段,先后强奸幼女6人、未成年少女1人,其中长期、多次强奸4人,造成2人怀孕流产。

 倪笃群还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精神控制,教唆、诱骗被害人寻找十岁左右的留守女童供其强奸。

 第一、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倪笃群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法官寄语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的性侵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坚持依法判处死刑,绝不手软。

上述案件中,罪犯倪笃群通过网络聊天的手段,专门挑选小学或初中女生作为侵害对象,假借恋爱之名,行残害之实,不仅实施强奸,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扭曲未成年人“三观”,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对其依法判处死刑,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严惩的鲜明立场,也提醒广大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家长、学校和社会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性教育和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同时,推动加强网络治理与监管,使网络平台和监管部门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网络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和预防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涉网络犯罪,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良好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幸福安宁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孝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