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女子法庭” 两小时调解结案3件

作者: 吴丽芬    发布时间:2022-09-22  访问次数:28153

近日,大冶法院东岳路法庭两小时调解结案3件,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件一:9时许

以诚信引导促货款当场给付

 原告田某与被告黄某签订买卖合同,黄某未按合同规定如期给付货款5000余元,田某多次追讨未果,遂将黄某诉至法院。此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无效,9时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提醒被告:“诚信为本,欠债还钱,与其等法院判决、被列入“黑名单”,倒不如主动还款……”黄某同意偿付余款,当场将货款5000余元及诉讼费通过手机微信转账。9时21分,此案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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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9时40分

调解民间借贷修复朋友关系

今年初,被告唐某向原告周某借款4万余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在2022年6月归还。此后,周某多次讨要借款,唐某仅支付2万元,其余借款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周某遂将唐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发现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遂多次与周某和唐某沟通联系,既讲法律,又讲友谊,最终促成双方消除隔阂。当日10时20分,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分批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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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三:11时许

化解交通事故纠纷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

2022年4月,原告刘某停在某小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被被告杨某碰撞受损。车辆修理期间,刘某告知杨某修理修配和劳务费用共5000余元。车辆修理完成后,杨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刘某遂将杨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经调查了解,反复与刘某、杨某及保险公司沟通,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由某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2000元,杨某本人支付1000元。当日11时10分,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完成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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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大冶法院东岳路法庭充分发挥女性温和、细心的特点,阐释法理,分清是非,向当事人宣传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帮助当事人提高法治意识,促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需要贡献了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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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继涛 李菲
文章出处: 大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