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完成3900万财产保全

作者: 李庆 姚文崇    发布时间:2018-12-18  访问次数:6041

“法院的财产保全效力真高,我行2019年第一季度的清收任务将取得开门红!”在得知被保全人已经将3900万一次性打入了保证金账户后,申请保全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20188月底,黄冈中院受理了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以下简称为“黄冈分公司”)诉被告湖北省某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担保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同日,黄冈分公司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法院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担保集团银行存款3900万元。

黄冈中院执行局财产保全团队收到保全裁定书后,立即行动,首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查找出湖北担保集团名下的60多个银行账户,但账户存款合计不到100万元。保全陷入僵局,但财产保全团队干警没有放弃,通过分析比对,财产保全团队干警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敏锐地发现被告名下的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6家银行账户使用频繁,极有可能是日常使用的交易账户,于是迅速做出了予以冻结的决定。被告担心账户冻结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迫于司法压力,两周内迅速将3900万元打入法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该案财产保全顺利完成,为下一步案件审理奠定了基础。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