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司法拘留促执行

作者: 洪丽萍    发布时间:2018-09-28  访问次数:4025

927日,大冶法院执行干警将阳新一名80后自称开了3家建筑安装公司,却拖欠购买材料款3年有余的老总送进看守所,最终促使该被执行人转账9万元,将欠款26万余元的余款结清,此案执毕。

2015年元月,陈某从黄石某材料公司购买价值26万余元加气砖后,一直未将货款偿付原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分二批,于201851日前付清26万余元。

付款期届满后,大冶法院执行干警多次通知陈某履行法律义务,但他仅给付10万元。今年5月,大冶法院强制扣划其银行存款8万元后,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近9万元标的款一直未到位。

927日上午,大冶法院执行实施四处负责人再次通知陈某到大冶法院,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陈某到法院后,执行干警与陈某谈了足足两个小时,从黄石某材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谈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反复劝说陈某履行法律义务,但陈某自称自己有三家公司,对标的款却推脱以后偿还。执行干警严正告诉陈某,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被司法拘留。陈某竟不以为然:“拘留就拘留!”

但是当执行干警将其押至看守所内,准备办理手续时,陈某突然连喊:“停!停!停!”他随后用手机打了一通电话,几分钟后,9万元即转入法院执行账户。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