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法院强制腾退6年未履行义务“酒店”

作者: 江岸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07  访问次数:5315

124日,阴雨绵绵、冬风凛冽,却丝毫不能阻挡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执行干警“冬日扫赖”强制执行的热情。早上7点,两级法院20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奔赴青岛路8号,对一连续6年未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开展强制腾退工作。该项工作得到武汉中院和交管部门、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协调帮助。

该案于2013年向江岸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腾退并返还房屋,履行租金义务。江岸区法院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属民营企业且存在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希望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沟通调解,促进双方达成2次执行和解协议,希望通过给予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缓冲时间,进而改善被执行人经济状况,但被执行人却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017年,申请执行人再次向江岸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江岸区法院分别于20175182017111420181126在腾退地点张贴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此次需要腾退的建筑被用作酒店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现阶段被执行人对强制腾退抵触情绪较大,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某有能力组织酒店员工制造群体性事件。对此,江岸区法院多次上门做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希望被执行人能够服判息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态度十分坚决。

经过研判该公司不会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保障此次腾退工作顺利开展,承办法官在正式腾退前已经开始做酒店入住客户的工作,通过张贴腾退告知书,为长期住户寻找新的酒店入住,劝说新客户不要再办理入住等对酒店客户进行合理疏导。同时,制定了详细的腾退预案,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9个工作小组,明确各组职责,分工到人;对腾退步骤进行了梳理和细化,保障此次腾退工作高效有序展开。

此次需腾退的青岛路8号建筑共有5层(含顶层),建筑面积5884平方米。该腾退场所系中型酒店,现仍在经营中,共有房屋60余间,有独立的配电房和水泵房,需要搬出的酒店用品众多,所需搬运周期较长。由于迁出场地位于沿江大道青岛路,门口道路旁边划有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后道路十分狭窄,加之周边又是老城区,居住人口和车流较为密集,整个腾退过程中,对沿线道路交通控制和腾退现场秩序安全保障要求很高。此次腾退工作历时三天,已完成收尾工作。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