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模范看齐 | 董军涛:初心如磐践使命 实干笃行显担当
董军涛,一级法官,天门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现任天门市人民法院蒋场人民法庭庭长、速裁团队负责人兼党支部书记。多年来,她以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因工作出色,在2018年获湖北省第二届“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荣立省高院个人二等功,201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21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政法队伍先进个人”称号、被天门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2022年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
漫漫基层路
积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董军涛常说:“法官的职责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工作中她总是注重发现纠纷背后的问题,努力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有不少案件是通过她的努力,充分发挥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对案件处理结果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她曾审理过一起校园伤害案件,两个10岁左右的孩子中午在校期间玩耍时造成一人左眼受伤,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家长针尖对麦芒,不依不让,学校也不愿意承担多的赔偿责任。在双方情绪激动,对抗性强,矛盾分歧大的情况下,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有效调解就成了释放双方当事人情绪的有效途径。为了让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的身心少受些伤害。庭审结束后,她多次找到双方家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先后3次到村里向干部群众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并多次与学校领导座谈。终于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历经多次调解,通过动真情、讲道理、重法律的原则,做深入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消除了两家人的对立情绪,化干戈为玉帛,三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当场原告就收到了被告履行的赔偿款。结案后不久,原告父母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法院。
自任命员额法官以来,董军涛年均结案两百余件。她经常加班加点撰写法律文书,走农户、进村委开展送达或调解工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浓浓司法情
心系百姓赢得群众好评
“我们的工作很平凡,但只要多做一点,老百姓就会满意一点。”董军涛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使案件的处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理一起2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群体性案件中,被告拖欠农民工20余万元工钱长达四年之久,双方矛盾尖锐。为了让农民工们早日拿到劳动报酬,她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组织调解,得知被告身在外地,没有固定住所,不方便接收法律文书,她马不停蹄赶往外地,促成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23起案件的审理,仅用时18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在审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案件中,陈某起诉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欠款,但在诉讼过程中,陈某突发疾病死亡。在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的当事人都已死亡的情况下,董军涛积极联系陈某的法定继承人,告知他们以原告身份继续诉讼。虽然被告一直主张人死债消且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但董军涛通过认真审核原告提交的借条、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清单、借款经过及证人证言,确定了二人在生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并判决被告承担清偿责任。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被告未提交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原告向董军涛送来锦旗,并表示终于了却了家父的遗愿。
董军涛注重履行法官的普法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后,董军涛多次参与民法典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她也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的普法工作,针对中小学生的特点,结合自身办理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学校师生们送去精彩的普法课,加强了学生们的知法、守法意识,提高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为了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了解法官,董军涛也积极邀请群众零距离接触法院日常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促使法官能及时倾听社会对司法的新期盼、新要求。
拳拳廉洁心
树立坚守底线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奋战在司法审判一线的女法官,除了完成日常案件的办理,董军涛还肩负起许多社会角色,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她是妇联维权网络中的一员,长期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
“离婚案件涉及民间借贷怎么处理?”“女性合法权益怎么维护?”工作中常有通过妇联介绍过来的维权对象找她咨询,她都会热情地接待,认真听取她们的倾诉,耐心细致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她们遇到的问题,并进行解答和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有些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并不知晓丈夫对外借款的行为,借款也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但因为借款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要跟丈夫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她认真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借款合同的签订过程、银行交易流水、借款的偿还等诸多方面,准确地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对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做出审慎认定,维护广大妇女同胞的正当权益。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她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她总是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态度都不偏不倚,全面客观地收集、调查和分析证据,切实查清客观事实,杜绝主观办案。
董军涛深知廉洁自律是法官的底线,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面对各类诱惑,严于律己,不该接受的绝不伸手,这样才能取信于民,维持司法权威。在人情与法律、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上,她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从业多年,对于打探案情,请客送礼等情况,她都予以拒绝,并告知对方会依法处理案件。正是她秉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初衷,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自己胸前的法徽添彩争辉,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