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拉练整改看湖北法院之“变”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作者: 许娇    发布时间:2022-11-15  访问次数:2065

“感谢法院救了我的企业!不然我的公司就要关门了。”十堰某商用车零部件公司负责人一边说着感谢的话语,一边将写着“高效规范办实事贴心服务为企业”的锦旗送给丹江口市法院六里坪法庭的办案法官。

“感谢法官同志,20多万元对于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意义重大!”在一起建筑合同纠纷案件中,某桩基工程公司在胜诉后对硚口法院主动退还诉讼费的举措称赞不已。

一声声感谢背后,是湖北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所做的不懈努力。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法院在拉练检查活动中,发现不少法院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这一重要工作推动不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热中温下冷。”“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不到位。”这样的批评声音在多家法院的拉练检查活动现场频频出现,打破了不少法院闭门造车、沾沾自喜的传统思维,迫使其跳出舒适圈找差距、补短板。

为切实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湖北法院服务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拉练整改期间,全省各级法院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以降低诉讼成本为核心,着力纠治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不高、制度落实不力、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想方设法让企业生存下来和发展下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多元解纷

降低企业司法诉讼成本

湖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湖北实践,大力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并派法官团队进驻矛盾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推动更多涉企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

“没想到这么多纠纷居然能一次性达成调解,不仅帮我们回笼了资金,更让我们提振了信心!”21件物业纠纷案件的原告某物业公司激动地说。

这起案件中原告系某小区第一家物业公司,提供了1年物业服务后退场。后该小区陆续更换了3家物业公司,部分业主将之前欠缴的物业费交给了后续物业公司。今年3月,原告向业主追缴物业费未果,将业主和后续3家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汉阳区法院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法官团队指导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推动21件案件当场达成调解,还促成原告将其他30件纠纷参照此调解方案顺利协商解决。

这是湖北法院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湖北法院全面优化立案、调解、诉讼缴退费、庭审等诉讼事务,以“小切口”带动“大变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完成在线缴退费30.5万笔,12368“一号通办”接听群众来电29.6万件次,诉讼事项平均办理时间小于2天。沙洋县法院全面开展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创建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改革庭审记录方式,极大缩短庭审时间,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东湖高新区法院创新建设“光谷司法快线——司保通”全天候在线司法服务系统,为辖区企业提供精准、全面司法服务的同时,还及时研判风险点,向党委及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茅箭区法院出台《关于“标红走绿173045快速办理涉企民事案件”改革事项的实施细则》,要求“一日内立案并流转、7日内开庭、30日内审结、45日内执结”,辖区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

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

行政审判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是人民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拉练检查以来,全省各级法院聚焦此前存在的行政审判程序空转、裁驳率高等堵点,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重点纠正“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等严重影响政府诚信的行为,以行政审判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东风出行APP是东风汽车集团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打车软件,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是该出行APP在襄阳市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襄阳市某行政机关认定,该公司通过东风出行APP提供服务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相关规定,遂按查明的派单服务车辆,每辆每次顶格处罚3万元,累计罚款140余万元。

襄阳中院受理被处罚公司上诉案后,深入市场调研后,认为该系列案涉及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属于新兴产业,也是拓展城市管理、方便市民出行的“智行隆中”项目。

经综合评估和考量,围绕既亲商、护商、安商,又维护行政执法公信力的理念,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和解,最终达成每案罚款由3万元变更为1.5万元的调解协议,45件案件共减轻罚款近70万元。该系列案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助力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着眼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各级法院积极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运行机制,通过法官走出去释法析理、部门请进来答疑解惑,形成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机制,强化行政案件质效提升,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

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

善意审慎执行护企寻生机

资金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命脉,资金周转不足往往是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的直接原因。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审慎适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在保护原告生效判决能够顺利实现的前提下,平等保护被诉企业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难点之一。

今年3月,某食品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某建材科技公司返还厂房、办公室、宿舍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宜城法院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对建材科技公司现状展开全面评估。

经调查,食品公司于2016年将涉案土地和厂房出租给建材科技公司,建材科技公司为此花巨资购置了生产设备。租赁期届满后,经法院调解,建材科技公司应于5月15日前腾退。

但因建材科技公司还涉及三起清偿责任案件未履行,涉案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已被襄阳中院查封。期间,该建材科技公司因经营陷入困境,还将租赁的土地、厂房和自有设备转租给了案外人某新建材公司,新建材公司目前运营良好。而食品公司涉及的另外两起案件也进入了执行阶段,急需资金周转,执行案件必须尽快妥善解决。

宜城法院认为,这六起关联性极强的案件可供执行的财产均指向价值有限的案涉土地、房产和设备。如果法院启动强制腾退程序,则建材科技公司投入的生产设备将因拆卸大幅贬值,运营势头良好的新建材公司也会因此停产违约面临倒闭。

经审慎评估和不懈努力,承办法官成功促使涉案当事人和案外公司开展协商谈判,实现了六案同结,纠纷平息,化解不良债务1700余万元,结案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这起涵盖3家涉案企业、5个涉案当事人、1家案外公司的六件执行案件以执行和解的方式收官,是法院充分运用司法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是“以一案结多案”良好执行效果的有力证明。

拉练检查以来,在涉企执行案件中,湖北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障涉案企业的财产权益和生产经营,灵活慎用财产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法官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对企业生产发展、偿还债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估分析、精准研判,采取灵活有效措施,制定最优执行方案,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将审慎、善意、文明、共赢执行理念贯穿于整个执行过程,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企一策

破产审判助力企业“涅槃新生”

“办理破产”指标,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之一。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如何让司法助力破产企业重新恢复活力,让企业留得住、发展好,始终是湖北法院关注的重点问题。

位于随州曾都区的湖北某汽车公司具备年产7.5万辆的生产能力。近年来,因受到行业政策调整、自身经营不当、债务结构失衡等因素综合影响,湖北某汽车公司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困境,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曾都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加强府院联动,及时与区政府司法重整工作专班联系,依法纳入政府工作人员作为清算组的管理人;先后与区政府重整专班召开6次工作会议。

通过高效清产核资,迅速摸清破产企业家底,45天内完成对554家债权人申报的48.26亿元债权的申报及审查工作。围绕“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权益结构调整”一揽子方案,在司法重整程序中引入投资者,盘活资产,实现企业涅槃重生和产业升级的双赢效果。

拉练检查以来,全省法院不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坚持“一企一策”,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新突破,积累了一批好经验:

省法院与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和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四家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和支持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全省层面建立法院与金融机构的常态化破产联动工作机制。

武汉中院成立中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武汉破产法庭,管辖武汉市辖区内市级及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相关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及其他依法应由其审理的案件。

黄冈中院首创的“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制度”,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后,大幅降低了债权人维权成本。

十堰中院制定出台预重整操作规则,并在全省率先探索由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

汉江中院采取跨域联合协作方式,推动在辖区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咸宁中院打造全国首个“府院联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

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联合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拍卖联合打造的“东西湖区法院破产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于10月30日正式启动运行。

一项项实招、硬招,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盘活企业资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厚植沃土兴万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湖北各级法院将始终秉持“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实现“硬指标”提升,努力打造低成本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 韩奇君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