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保护网筑防火墙 倾情呵护家庭弱势群体
——武汉法院“最小细胞”社会治理经验向全国推广

作者: 王晓曼、张梦捷    发布时间:2024-04-03  访问次数:619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

 最近,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喜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妇联推介她们在保护弱势群体、打造平安家庭中的经验和探索。

 “办案子一定要接地气,要善于从案件办理中触摸群众的司法需求,探索解决急难愁盼的办法和机制。”武汉中院民一庭庭长王薇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1.jpg                在离婚纠纷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不时出现,导致举证和财产调查难以顺利开展。

 “去年,在调解李某与宋某离婚案中,发现双方对共同财产争议极大,涉及房产、存款及怀疑财产转移等,争议金额达数百万元。”对此,武昌区法院中华路法庭发出《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附带要求当事人填写“财产申报表”“承诺书”等文件,留下“白纸黑字”。

 “一旦查实未如实填写,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法院会以这份申报表为证据,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扣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告诫后,双方对房产、存款、车位、保险、拆迁款等都作了如实填写,压在心头的成见得到释放,最终达成调解。

 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制度,相当于提前上了安全锁,既平等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大大提升了诉讼效率。2023年10月8日,武汉中院召开全市专项推进会,明确在离婚诉讼中,各区法院需向双方当事人同时送达《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填报后通过追溯机制,有效预防一方转移、隐匿共同财产。

 4个多月以来,武汉市离婚案件中夫妻填写共同财产申报表超过4000份,有力保障了婚姻中弱势一方合法权益。

2.jpg          “感谢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老公已经不敢打我了,我心里踏实多了。”新年刚过,居民徐某向回访的法官连连致谢。

 近年来,我国出台《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设计。实践中,武汉法院坚持以实为先、以民为本、以护为重,持续健全保护令执行体系,摸索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2022年,徐某持续与丈夫张某发生争吵,本是家庭琐事,张某却殴打徐某至腿部受伤。“我也不懂需要留证据,申请鉴定又要花钱,我没有这么多钱。”在外打零工的徐某说。

 家庭暴力案件往往存在隐蔽性强特点,而群众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缺乏了解,证据意识不强,导致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往往“收集难”“固定难”。如何打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让法官们陷入沉思。

 “为了更便于实操,亟需构建反家暴司法保护屏障。”2023年,在武汉中院的指导下,江岸区法院与公安、妇联联合建立全省首个三方正式签署的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并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一站式”化解反家暴执法中的难点和堵点。

 机制约定,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可以代弱势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在48小时内发出保护令。情节严重的,法官与民警、妇联三方当面训诫施暴方,起到较好震慑作用。

 事后,妇联携手社区日常跟踪,加大与当事人的沟通、促进矛盾化解,对于多次家暴仍屡犯不改的,由公安机关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通过三方协作机制,实现了“反家暴”事前预防、警情联动、响应处置的“一站式”保护。这一机制随后由武汉中院推广至全市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理想的落地实效。

3.jpg             过去,子女入学,在说明家庭状况时,须向学校提供父母离婚裁判文书并留档。由于文书涉及隐私,许多家长不愿提供。

 “能不能简化形式,既能证明家庭婚姻状况,又不披露隐私,既方便市民,又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得知诉求后,武汉中院想群众之所想,边试点边总结,反复论证,2022年在全省市级层面首推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有效解决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再婚登记及不动产变更登记时的隐私保护问题。

 “在证明书的设计上,我们特别参照民政局《离婚证》样式,在颜色、尺寸等外观上尽量与之保持一致,在保护离婚诉讼当事人隐私权的前提下,保障涉诉群众享受平等无差别待遇,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王薇说。

 “这项改革的推广,彰显司法担当,体现了民呼有应的法治精神。”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亦文认为。眼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将这一便民举措在全省普及推广。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武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