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游劝荣院长在湖北省委党校春季学期第1期主体班上作专题辅导报告

作者: 许娇 摄影:朱向东    发布时间:2026-04-29  访问次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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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题,为湖北省委党校春季学期第1期主体班学员作专题辅导报告。

 游劝荣结合司法实践特别是典型案例,围绕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如何认识个案的公平正义、司法通过什么途径寻找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如何实现公平正义、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问题,分享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体会,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游劝荣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正司法的根本性、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机关提出的重大课题和确立的工作目标,是司法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是办案机关,司法办案是我们的行为艺术,判决书是我们的作品。公平正义是否实现,最具体、最直观的检验标准在个案;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途径,也在个案。司法为民要通过每一个案件、每一份判决来落实,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认识和信任,同样源于个案。实现个案公平正义,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罚当其罪,也要遵循程序、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消弭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谈到司法机关如何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时,游劝荣强调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二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工作。三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全面、准确和辨证理解平等保护原则,将平等保护与“倾斜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实现实质性平等保护。四要遵循司法规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守司法程序,防范冤假错案。五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守法治底线。越是困难的时候、越是特殊时期、越是重大复杂案件、越是万众喧嚣之时,越要保持定力、坚持依法办事,做到不纵不枉、不凑不漏。六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优先选择宽缓、柔和的司法“工具”和办案方式,尽可能以最大善意、最低烈度、最小代价平和地化解矛盾纠纷。

 游劝荣强调,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首先要让办案结果在实体上体现公平正义,进而让人民群众在主观上感受到公平正义,把案件办“对”,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客观基础。要坚持司法公开,以特约监督员、陪审员、代表委员进法院等形式让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让大家一起参与追寻事实和真相的过程,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充分释法说理,注重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在办案中把依据讲清、把道理讲透,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要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老百姓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既恪守法律,又通达情理,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的研究,讲好审判故事,弘扬法治正能量。

 游劝荣指出,公平正义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司法中公平正义的实现既依赖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也受制于现实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发展水平。社会进步与法治进步同样是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前路漫漫,行则将至,追逐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司法机关要与全社会携手同行。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赵斌主持报告会。省委党校春季学期第1期主体班学员参加报告会。

 

 

编辑: 蔡蕾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