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作联席会议在湖南召开

作者: 湖南高院 湖北高院    发布时间:2019-07-25  访问次数: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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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作联席会议在湖南高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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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要求,湖南、湖北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同担当起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构建洞庭湖保护规则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积极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充分运用、落实好本次框架协议成果,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作的好经验,把环境资源审判提升到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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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殿勋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希望湖南湖北两地法院加强区域审判协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个方面加强协同、增进合作,实现水陆联治、沿岸同治,不断完善环境污染案事件的发现机制、举报机制,合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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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湖南高院田立文院长湖北高院游劝荣院长共同签订了《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区域协作、注重高效务实的协作原则,建立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协调解决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格局。通过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合力保护洞庭湖担负的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水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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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理了一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特别是公益诉讼精品案件。2016年至2018年9月,全省法院共召开15次涉环境资源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类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45起。省法院连续三年召开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2018年和2019年分别发布了湖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湖北法院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分送给省内800多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受到代表们的好评,在社会上引起较好的反响。2017年以来,湖北法院先后有4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5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特等奖、一等奖和二、三等奖,省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先后5次被《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省法院环资庭法官王艳同志荣获2019年湖北省环境保护省政府奖,充分展现了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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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荆州中院、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岳阳市林业局的有关领导和同志,湖南高院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内部分中院、基层法院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