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区长出庭应诉
编者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夷陵区区长张锴同志主动出庭发声,直面行政争议,彰显了“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为行政机关树牢法治思维、规范履职行为作出了表率。
2025年5月9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原告诉被告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和宜昌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夷陵区人民政府区长张锴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夷陵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各方围绕案件事实、夷陵区政府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以及宜昌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与辩论,庭审过程流畅、规范、严谨,法庭秩序井然。
张锴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并结合案件背景、争议焦点等做最后陈述,针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做到了“出庭又出声”。
张锴表示,参与庭审是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本案原告提出的诉求,夷陵区政府将认真对待,依法核实处理,力促案涉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后,夷陵区将持续履行好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助力夷陵区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宜昌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人应诉率持续提升,2024年全市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42%,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98件次,较2023年增加47件次。尤其是宜都法院、远安法院全年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达73.33%和69.57%,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行政机关直面行政争议、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担当解决问题的责任,对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起到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