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执结张某砍伐案

作者: 吴干东 吴英    发布时间:2019-04-15  访问次数:5746

近日,黄梅县法院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被执行人张某因砍伐其门前绿化树木,被黄梅县城市执法局处以2000元的罚款,目前该罚款已履行到位。

2018年4月3日,张某未经批准擅自砍伐门前城区绿化树木,黄梅县城市执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张某在收到处罚决定后,一直未履行义务。黄梅县城市执法局遂于2018年11月27日向黄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经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在法院向其下达执行通知书时,张某三番两次跑到法院闹事,在对其劝说无果、沟通无效后,法院决定依法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张某与城市执法局达成了和解,主动缴纳了2000元的罚款。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