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要争当共同缔造的生力军 
——湖北省法院召开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座谈会

作者: 梅瑰 朱向东    发布时间:2022-10-13  访问次数: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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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王洲洋,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遥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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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遥结合麻城市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共同缔造的时代背景、主要做法、拓展延伸、显著变化、经验启示以及对广泛开展共同缔造的思考。他表示,开展共同缔造,决策共谋是基础,发展共建是重点,建设共管是关键,效果共评是要害,成果共享是目标。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服务共同缔造,为服务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基层广大群众贡献法治力量。要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指导推动司法实践,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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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王洲洋传达了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刻阐述了共同缔造的实质内涵、核心要义、方法路径。他表示,省法院党组把共同缔造的理念运用到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当中,是一个创新,体现了省法院党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担当作为精神。他强调,要坚持深学细悟,掌握共同缔造的核心要义,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要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要始终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共同缔造”出经验、出特色、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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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开展共同缔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开展共同缔造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需要。省党代会报告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作出具体、明确安排。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美好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当然也包括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环境,与此同时,也应当认识到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更高层次的要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层办案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更是人民法院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前沿和哨口,要切实增强参与共同缔造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感、使命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开展共同缔造是深入推进实践活动解决群众现实问题的需要。在王蒙徽书记亲自谋划和推动下,从今年5月起,湖北省开展了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在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矛盾问题、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关系。人民法庭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而设立的。全省人民法庭要充分认识到共同缔造活动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湖北、助推乡村振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大意义,为全省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相关规定,为人民法庭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积极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参与共同缔造,既是我们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活动的一个延伸,也是让小法庭实现大作为,积极将法治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司法力量的一个实际行动。

·游劝荣强调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舞台虽小,但审判工作带来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能,应当在共同缔造的伟大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共同缔造的生力军。

·游劝荣要求

全省各级法院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开展共同缔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积极更新观念,主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把依法办案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途径,公正高效化解矛盾;要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解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让人民群众在目光所及的范围内有“法”存在,提升对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嵌入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和延伸职能作用,努力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要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强化与当地基层组织的协同共治,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良性互动机制;要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联系群众、甘于奉献的高素质人民法庭干部队伍。

座谈会上,6名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乡镇党政机关代表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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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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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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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昭玲 李菲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