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汉江流域司法保护的“襄阳样板”

发布时间:2024-02-27  访问次数:311

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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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我们将积极履行职责,把水库干渠的治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保护好生态环境。”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中,某镇镇长笃定地表示。该案的审理是襄阳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襄阳法院”)用司法护航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汉江是长江最大支流,襄阳境内,汉江的流域面积广。襄阳因汉江的流淌收获了“一江碧水穿城过,十里青山半入城”的赞叹。

 2023年以来,襄阳法院持续筑牢汉江流域及湿地保护司法理念,坚持保护发展与治理环境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行、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打造汉江流域司法保护的“襄阳样板”。

凝聚法治合力 守护碧水蓝天

 2022年3月,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镇水库干渠内,生活垃圾堆积如山。这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水库的防洪泄洪功能均有较大影响。襄州检察院遂向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污染。

 2023年1月,襄州检察院再次调查发现,环境污染情况仍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同年3月,襄州检察院向襄州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镇政府依法履行对水库干渠的治理职责。为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襄州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观摩该案的庭审。庭审结束当天,镇长立刻组织召开水库干渠治理工作常态化整治会议,并会同区城建局、水库管理处、社区等相关部门现场落实工作。

 2023年以来,襄阳法院坚持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审判职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旁听环境资源案件庭审300余人次。

 “那里没有禁钓警示牌,我也不知道用5个钩的渔具钓鱼属于违法行为,况且我没钓上一条鱼,怎么能罚款呢?”在襄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现场,原告张某一脸疑惑。2022年12月,正值长江禁渔期,张某在长江流域使用长线多钩钓具钓鱼,襄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责令张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张某作出没收钓具、罚款2500元的处罚。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襄城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张某认识到其捕捞行为的危害性,与襄阳市农业农村局达成调解协议,并按期缴纳罚款。虽然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暴露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的短板。襄城法院对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在河道禁渔区域增加“禁止非法捕捞”等警示牌的数量,加强对禁渔政策特别是禁用渔具的普法宣传力度。

 随后,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立即在该局网站公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同时对禁渔宣传彩页的内容进行完善并印制1000份。

 襄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推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就水源地环境保护、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等方面发出司法建议,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撬动生态保护“大杠杆”。

推进生态修复 恢复自然活力

 “法院用最严格的制度筑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生而不是肆意破坏。”从一开始的环境破坏者到如今的环境保护者,谢某感慨颇深。此前,在禁渔期的禁渔区域内,谢某使用电打鱼设备非法捕捞小龙虾、鲫鱼。2023年6月13日,谷城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责令其刊登赔礼道歉书面声明,并到北河石花段宣传禁渔政策义务巡河10次。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创新生态补偿方式,引导两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被告人购买并注销了600余吨、价值近3万元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以碳代偿”对环境进行了等量替代修复。

 2023年以来,襄阳法院落实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审结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100余件,通过案件审理,达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三合一”,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环保理念 共护美好家园

 “汉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一直滋润和哺育着襄阳这座古老而美丽的城市,保护汉江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2023年11月20日,一场环保志愿宣传活动在汉江边拉开帷幕。当天,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组成的环境保护宣传队首先来到汉江湿地保护重点区域——月亮湾公园,向群众介绍与汉江及水资源有关的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为他们答疑解惑。随后,宣传队队员沿着汉江一路走,向来往群众宣讲防治水污染和保护渔业资源相关法律知识,倡导大家关爱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微信图片_20240227151450_副本.png2023年11月20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组成环境保护宣传队,沿着汉江开展环保志愿宣传活动 摄影 张琦

 保康县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保康县人民法院在襄阳法院内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2023年“世界环境日”当天,保康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今后,我们一定从身边小事做起,爱护好、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一名群众听完干警的宣讲后表示。

 此外,襄阳法院还积极围绕汉江流域湿地保护打造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巡回审判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的方式,在以案普法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中国审判、襄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