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红名单”为企业发展护航

发布时间:2023-05-22  访问次数:11793

 近日,恩施某连锁超市内人头攒动,消费者提着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排队结账,好不热闹。而此前,因经营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贷款,这家企业曾一度走在破产边缘。

 4月初,恩施市人民法院收到恩施某连锁超市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该企业拖欠银行700余万元未按时支付,银行向恩施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该企业未能及时还款的原因,若强制冻结公司账户,无疑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且可能导致超市关停,公司上百名员工也将面临失业的困境,申请人的债权也无法实现。经过进一步了解,执行干警得知该超市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实施红名单优质企业保护措施的条件。于是,执行干警迅速调整执行思路,启动红名单优质企业保护流程,在执行立案前主动联系超市与银行进行执前调解。

 4月12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与申请银行代表面对面坐到了恩施市人民法院调解室。最终,该公司与银行就欠款签订了3年分期还款协议。

 “这个制度的出台,对于我们这些诚信守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企业来说,是极大的鼓励和支持。你们帮我保住了公司,保住了所有员工的饭碗。申请人给我机会分期还款,我一定努力挣钱,争取早日还清款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惊喜之余,连连感谢。

640 (2).jpg          而这样的案例在恩施市不是个例。自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红名单优质企业司法保护措施创新不断:

 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面实施涉企案件标识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建立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等机制。引入行业协会加入诉源治理,对红名单优质企业大力推行诉前调解,降低企业涉讼率,保护企业信誉度。

 建立“干警——企业”点对点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了解企业涉法涉诉需求,展开释法说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建立优质企业信息共享保护机制。通过法院与市场监管、发改、税务等部门实行数据共享,对辖区内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优质企业司法保护 “红名单”;对“红名单”内存在严重违法、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企业正常经营、丧失信用的企业,移除红名单优质企业库,列入负面清单库;对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为诚信企业背书。

 一系列依法保护企业权利、切实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举措的推出,壮大了企业发展信心,为企业蒸蒸日上汇聚了力量。

640 (3).jpg          “这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很及时,切实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把我们公司涉诉不良影响降到了最小!”2月21日,湖北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发出的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以上是2023年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展 “红名单优质企业保护”小切口联合改革拉开的序幕,也是助力困难企业涅槃重生的缩影。

 一件件、一桩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实例,印证着恩施市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努力与成效。

 “红名单优质企业涉及民商事纠纷,我们将优先采用诉前、执前调解方式,引入行业协会、相关职能部门加入调解平台,将纠纷化解在源头,降低企业涉诉、涉执率,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对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企业,严格控制适用保全措施、执行措施;对已主动履行的企业,及时出具履行证明,修复信用。”恩施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还会联合司法部门进行企业普法宣传,主动顺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新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降低企业的司法风险,营造积极向上、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恩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