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万余家企业解除失信“紧箍咒”

发布时间:2024-03-12  访问次数:9075

微信图片_20240312091201.jpg           2023年3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旨在充分发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威慑惩戒与激励改正的双重功能,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实施细则》,全省法院施行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向征信机构推送自动履行信息、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守信激励新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年过去,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效果如何?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走进部分试点法院一探究竟。

 失信预警 督促被执行人主动纠错

 “还好有法官提醒,如果真上了黑名单,公司受影响可就大了!”

 2023年3月,《实施细则》刚开始推行不久,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对当地一家建筑公司发出《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及《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告知书》,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收到告知书后,该公司负责人意识到生效法律判决的严肃性,主动联系执行申请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在执行人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期还款,案件顺利执结。

 “信用预警机制是依法制裁失信、鼓励诚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新洲区法院坚持惩戒必预警、预警必评估——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应以书面形式预先告知,提示被执行人注重维护自身信用,依法保障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诉抗辩权利;

 预警须由案件承办人提出,全面评估信用惩戒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经合议庭研究同意后方可发出预警。

 “对‘诚实而不幸’的企业来说,预警机制可能是他们的一线生机。”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芬清说。

 该院在实际工作中明确,对还在生产经营的企业,或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高看一眼、厚爱几分”;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未及时申报财产情形的,及时发出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告知书,原则上不采取失信措施。

 2023年,新洲区法院共发出相关预警告知书1400余份。

 “预警机制的建立,也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预警机制要求执行人员慎念失信“紧箍咒”,可有效减少机械办案、简单实施惩戒等情形发生,倒逼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符合法定标准。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用惩戒预警先行,嵌入执行流程系统关键节点,实现自动提示,更好发挥预警作用。

 信用修复 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实施细则》规定,对虽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给予其信用修复能够帮助其恢复生产经营、提高经营收入能力的,可以根据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及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具体表现删除失信信息,进一步恢复企业市场信誉。

 今年1月,武汉某保安服务公司和武汉某建设工程公司分别向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均为武汉某生态公司,涉案标的30余万元。

 承办人立即对案件启动经济影响评估并实地走访被执行企业,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有一个农业项目,预计可获得上千万元政府补贴资金。

 该公司经理金某坦言,此前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债务。且公司正多方筹措资金,积极研发产品,处在攻坚克难关键期。

 “若此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来说是雪上加霜。”核实情况后,执行法官积极推进双方调解,劝说申请执行人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同时,引导该生态公司申请信用修复,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并报告公司财产、收入情况,主动提供财产作为担保。

 经审查,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执行团队立即做出暂缓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的决定,并解冻其银行账户,使得该企业重建信用,安心经营,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得以“轻装上阵”。

 一周后,公司贷款额度发放,政府补贴到账,依照承诺按时优先支付了执行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实施细则》施行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变被动为主动,努力通过信用修复的方式,为企业降低影响。

 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法院已为11563家企业、7267名个人解除失信“紧箍咒”,促成执行和解8189件,执行到位6.3亿余元。

 信息互认 着力保障企业信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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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宜昌市夷陵区一家企业工作人员通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平台申请,拿到夷陵区法院出具的信用修复证明。

 司法实践中,有被执行人反映,通过法院进行信用修复后,未彻底消除各平台上留存的失信记录,对企业生产经营仍持续造成负面影响。

 为解决这一问题,宜昌市夷陵区法院强化外部联动,将此事项纳入夷陵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平台办理,夷陵区大数据局协助搭建“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激励公示平台”,定期在平台上公布主动履行和信用修复的企业。

 夷陵区法院还联合金融办、税务等27个部门出台《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一件事服务指南》,实现“白名单”企业信用修复、自动履行激励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无需当事人提交材料,相关单位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协作配合,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信用修复、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企业名单的审核、录入、分发,使企业能及时享受到信用修复、自动履行激励相关激励措施,更有动力履行法定义务。”夷陵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雷必强说。

 当地一家电工设备制造公司,经审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夷陵区法院将信用修复信息通过“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审核、分发给相关部门,一天之内就助其恢复了信用。

 不久后,该公司在高新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项目申报中获得一家技术研究院的支持,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签约,共同建立高端装备联合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这项合作大幅提升了公司履约能力,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利益均得到保障。

 “全省法院将继续推进‘信用惩戒与修复’一站式联动。加强与发改委、工商局、金融机构、税务、信用办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对接。保证各项信息通畅同步,推动数据跨域共享、系统无缝衔接,提升信用修复数据结果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着力保障企业信用权益。”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短评

善意文明促执行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长期以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机制,在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但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适用标准不统一、采取措施过于机械等问题。且失信惩戒对被执行人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大部分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陷入资金困境,经营停滞,案件双方损失持续扩大。

 省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首创“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前期预警、中期修复、后期跟踪全链条介入涉企执行案件,以柔性方式促进当事人履行裁判义务,填补了以往司法公信建设领域“惩戒有余,激励不足”的空白。此项机制在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社会适应性和生命力。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