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人获刑!鄂州法院对这些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

发布时间:2019-12-26  访问次数:11379

12月24日至25日,鄂州市华容区、鄂城两地法院对3起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集中宣判,4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宣判现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参加旁听。

境外追逃回国受审的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

鄂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初,被告人万恒君等人成立名为“东门九虎”的非法社会组织,争夺鄂州市南门菜场、十字街菜场等地猪皮生意。此后万恒君网罗多名被告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高额非法利益,严重影响鄂州经济发展环境。案发后,万恒君潜逃境外,后被公安机关联动追逃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恒君、余建丰等15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8起,聚敛钱财1.3亿元,造成11人次轻伤等严重后果,共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6个罪名。遂判决被告人万恒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追缴、没收非法利益,返还被害人财产。

张永刚等15人非法采砂危害长江环境资源涉黑案

华容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永刚为垄断控制长江泥矶段的非法采砂业,先后将“两劳”回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招至麾下,非法垄断长江鄂州泥矶段的采砂市场,先后实施17起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严重危害长江水域生态、航运秩序和堤防安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永刚作为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应当对该组织所实施的全部罪行负责,被告人张小刚等14人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遂对首犯张永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房地产开发商杜金华等12人涉恶案

鄂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杜金华为加快飞鹅新天地项目拆迁进度,纠集刘拥军等人通过采取蹲守、拦截、恐吓、打砸、强行摁手印、持刀追砍等方式,逼迫被拆迁户接受拆迁协议,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金华系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追缴相关违法所得。

据悉,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鄂州两级法院坚决担当司法政治责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同步推进“打财断血”“毁伞破网”和综合治理,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6件225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93人,对8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移交问题线索56条,发出司法建议11件,推动鄂州法治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编辑: 陈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