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捏造事实,报警诬陷他人的后果,你知道吗?

作者: 杨李君    发布时间:2019-08-20  访问次数:56304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寻求法律的帮助,但如果因为一时气愤或心急,通过捏造事实,报警诬陷他人,反而会让自己变成罪犯。日前,阳新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8年4月,驾驶出租车载陈,自湖北省鄂州市向阳新县行驶。到达阳新县后,陈因无钱支付车费,便身份证作为抵押,以筹钱为由离开,徐等待许久未果,遂因此向阳新县派出所报警,但徐在报案和接受派出所询问时,捏造了陈某抢走其出租车驾驶台上的2000余元的虚假事实,导致陈某被刑事立案,并签发拘留证,列为在逃人员进行追逃。

2019年4月29日9时,派出所书面传唤陈,其到案后陈述了案发当晚的真实经过。当日,徐经电话传唤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徐陈某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了陈某8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阳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鉴于其认罪认罚已赔偿陈某,取得陈某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而陈某未及时支付车费不是徐某诬告陷害陈某使陈某遭受刑事追究的理由,对于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徐某报假案,系事出有因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最终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小贴士:

一、什么是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1)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3)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二、诬告与错告和检举失实的区别?

1)诬告是指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

2)错告是指举报人由于认识上的问题,向举报部门作了不符合实际的举报;

3)举报失实是由于举报人对情况了解不确实,而向举报部门所作的不符合实际的举报。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