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坚持服务大局 优化司法供给 一审服判息诉率等15项指标居全省前三

发布时间:2024-01-11  访问次数:6307

52.jpg

 1月9日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以来,恩施州两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护航,一审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调解率等15项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三。

 为顺应高质量发展对司法的需求,恩施州中院出台降低诉讼成本十二条举措,创新推动“立审执管一体化”改革,开展“上诉案件一键移送”等24项“小切口”改革,6项改革入列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恩施州中院院长雷超介绍,恩施法院去年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7622件,标的额64亿余元。落实省高院要求,持续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审结涉企案件24355件,在线评估率100%,平均结案时间同比下降21.47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563家企业法人修复信用,对76家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审理破产及破产衍生案件249件,盘活资产8.7亿余元,化解债务13.7亿余元,安置职工500余人。

 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恩施法院实行知识产权类案件集中管辖,推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99件。

 去年,恩施两级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139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6件。妥善审理因招商引资等涉产权保护领域引发的争议,促进行政机关强化权利保护意识,明确公权力行使边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告官能见官、出庭且出声、出庭出效果”成为常态。

 清江横贯恩施州,是长江湖北段第二大支流。恩施法院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9件,适用替代性修复措施11件32人。加强旅游和生态保护领域诉源治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4个,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8个、旅游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14个。

 恩施两级法院积极推广预防性司法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清江、酉水、溇水等流域司法保护协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发展转型,营造绿色宜居生态环境。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