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法院调解高校拆迁案

作者: 黄雨婷 陈典典    发布时间:2018-09-27  访问次数:5306

近日,华中农业大学三起高校教育用地拆迁纠纷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的调解下相继成功化解,案件涉及的国有土地得以顺利收回并及时投入到重点学科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之中。

2014年,华中农业大学因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所需,经国家教育部审批,开始对校内科研基地上居民住房进行动迁。从20159月起,经前期动员、商洽,学校已经与绝大部分住户签妥房产置换协议,但至201712月,仍有少数住户因各种原因不同意校方的拆迁补偿方案,拒绝与学校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腾退土地。学校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其诉至法院。

洪山区法院受理后,法官多次前往学校拆迁现场勘察,细心听取校方诉求及与拆迁各户之间的协商经过,并上门逐户走访谈心,耐心了解各户拆迁补偿要求、争议形成原因等。同时还抽出时间,奔走于房产、土地规划部门,翻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部门规章及案例,以了解涉及此类案件的国家政策法规及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

为了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洪山区法院法官先是分户召集双方在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让双方充分展示各自的意见,让集聚多时的情绪在法院得到理性表达。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分别阐明了双方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和诉讼风险,引导拆迁各户正确认识学校拆迁的原因及权利基础,弱化他们对拆迁期待利益过高的想法。针对前期准备工作中搜集的各户家庭成员不同的拆迁补偿意见,法官提出针对性的调解建议,并且将各户的拆迁补偿意向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一方面给予校领导充分商讨时间,完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也引导学校合法合理地推进外围拆建。

经过法官近半年的不懈努力,各方采纳了唐法官的建议,通过灵活的房屋置换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这三起拆迁纠纷案件调撤之后,华中农业大学的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得以按期施工,拆迁各户也高兴地搬进新居。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