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祖父房屋过户遇阻 法官“跑腿”助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

作者: 杨琳    发布时间:2024-04-01  访问次数:4320

 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帮助原告周小树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解决了困扰当事人的难题,实质化解了行政争议。

案情简介

 2023年某日,周小树在其父亲周某的陪同下,拿着祖父周某树生前写的遗嘱,到当地政务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但工作人员认为周某树的遗嘱是无效遗嘱,不能办理过户。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愤愤不平的周小树将该政务中心告上法院。

微信图片_20240401152136.jpg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与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得知周某树在2012年写下了该份遗嘱,7年后周某树去世,在没有其他见证人的情况下,无法确认是否为周某树生前最后一份遗嘱,况且周某树还有两个女儿同等地享有继承权。同时,工作人员也告知承办法官,如果取得周某树两个女儿的书面认可,就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办理。

办案经过

 然而,因为家庭矛盾,周小树及其家人与两个姑姑已经多年不来往。在承办法官的极力劝说下,周小树与其父亲周某愿意放下恩怨,弥合亲情间隙。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陪同去找周小树的两个姑姑,帮助周小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周小树提供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见到了周小树的两个姑姑。经过沟通后,虽然对周小树一家仍心存芥蒂,但都非常配合地签署了认同遗嘱的声明。与此同时,此次寻访的过程中,承办法官还得知另一消息,周某树在三姐弟的母亲过世两年后,又与一刘姓女子再婚。

 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三姐弟都表示父亲过世后,就与继母刘某不再联系,唯一的线索只有周某树与刘某曾办理了婚姻登记。

 为此,承办法官又前往民政登记处,查询周某树的婚姻登记状况,找到了刘某于2000年办理结婚登记时留存的住址信息。然而时隔23年之久,刘某也已90多岁高龄,住址很可能发生了变动。为了找到刘某,承办法官向公安部门请求协查,找到了刘某位于江夏某小区的住址。

 承办法官再次出发,马不停蹄地赶往刘某的住所,在该小区物业的帮助下成功找到了刘某,并在刘某的监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可遗嘱的声明。至此,在法院的组织协调下,周某树的继承人均签署了书面认可遗嘱的声明。

顺利结案

微信图片_20240401152146.jpg          2023年12月,拿着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周小树与其父亲周某一起在当地政务中心顺利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当天,周小树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事后,周小树给该案的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如何有效化解行政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在这一背景下,法官能动司法理念的提出和实践,为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思考。能动司法强调的是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而非简单的裁判。本案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帮助当事人想办法,解决了实际困难,使一件行政纠纷消弭于无形,切实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