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强制腾退一恶势力经营场所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2019-07-09  访问次数:6784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组织25名执行干警,对次承租人逾期所占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迁出,将标的物交还8名申请人。被腾退房屋曾为一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卖淫的经营场所。

2012年10月30日,原告蒋某等8名房屋出租人作为出租方与被告张某、代某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方将总建筑面积为6240.38㎡的商业用房整体出租给张某、代某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2013年1月31日,被告张某注册成立了被告城市凯景酒店公司,城市凯景酒店公司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将部分一楼门面进行转租用以收取租金。2016年5月起,张某、代某及城市凯景酒店公司未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原告蒋某等8名房屋出租人遂诉至法院。2018年10月,夷陵法院判决张某、代某及城市凯景酒店公司腾退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违约金及房屋占用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前期张贴公告及现场排摸,城市凯景酒店公司及8户次承租人已主动搬离,仅剩一足浴城已停业但尚未腾空。经查,该足浴城老板王某因犯组织卖淫罪,且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被夷陵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故足浴城未能主动搬离。

为稳妥执行该案,夷陵法院根据腾退房屋现场情况,提前召开强制执行协调会议,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和搬运方案,做好人员配备及分工并邀请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以公证、全程录像等形式,确保执行公开、公正、公平。

早晨9点,全体人员到达现场,在执行局局长顾红的指挥下迅速开展工作,法警在现场拉上警戒带维持秩序,执行干警清点物品并组织实施腾退,搬运人员将屋内的物品搬到指定地点由公证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经过八个多小时的清点搬运,房屋被腾空交付申请人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