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部署会⑥ | 抓实教育培训工作 锻造荆楚审判文明之师
——湖北省法院召开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

作者: 许 娇    发布时间:2024-03-02  访问次数:5024

1.jpg          2月29日,湖北省法院召开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研究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培训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法院教育培训处、法官进修学院,咸宁中院、宜昌中院、红安法院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干警队伍能力素质汇报了相关工作。部分中基层法院干警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学习培训经历进行交流发言。

2.jpg          游劝荣代表省法院党组充分肯定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在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司法能力提升、职业精神培育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他指出,教育培训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是推动法院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全省法院要坚持将加强教育培训作为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教育培训提质增效,推动法院队伍强基赋能,为法院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本领支撑。

 游劝荣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着眼培养造就高素质法院队伍,遵循法院干部成长规律,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有力促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就做好全省教育培训工作,游劝荣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要紧扣提升推动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的需要,瞄准干警司法能力刚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准“需求点”,找准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警需求,切实从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的高度,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统筹安排。

 二要立足基层一线,抓好重点人员重点班次培训。以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优秀青年干警、审判业务骨干为重点,开展分类分级精准化培训。加强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成为湖北法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庭长培训工作,帮助他们成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带头雁”。重视优秀青年干警培养,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理论应用水平和审判实务能力,培养法院系统青年领军人才。加大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专业人才培养,集中精力培养一批行业认可、学界认可、社会认可的审判业务尖兵。

 三要开展全员培训。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打造学习型法院,塑造学习型法官。依托仙桃法学家论坛、法官大讲堂等平台,广泛邀请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学者授课,促进干警开拓眼界、活跃思维、吸收新知,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搭建运行在线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推动培训管理精细化、培训资源多样化、教学互动云端化,让干警随处可学习、随时受教育。进一步用足用活、拓展拓宽“轻骑兵送课下基层”业务培训,推动全省法院干警教育培训全覆盖。

 四要狠抓教学质量。精准把握需求,树立“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教什么”培训理念,精心设置课程内容,把握好“讲什么、谁来讲、怎么讲”的问题,让干警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要灵活开展教学,坚持理论学习与现场教育相结合,加强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引导式教学,综合运用提问交流、主题研讨、现场观摩、功能演示等方式,充分调动干警参训学习的热情,提升参与感和收获感。

 五要注重内部挖潜集聚师资力量。推动领导干部、院长庭长、审判专家、业务骨干上讲台,综合运用辅导宣讲、互动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为干警辅导理论、阐明形势、解析政策、答疑解惑,通过工作经验交流共享,形成互学互促的良好格局,不断强化“学习为本”、“学用结合”理念,营造勤于钻研、你追我赶、相互学习、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教育培训工作贯穿法院整体工作始终。要加大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支持。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教育培训相关部门人员力量,畅通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教培工作层次水平提升。要立足实际调查研究,找准教育培训资源供给与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之间的契合点,谨防“供需失衡”,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走深走实。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分别作工作部署。省法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中基层法院领导和三级法院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