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发布时间:2019-12-27  访问次数: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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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彬,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他平凡质朴,他的故事无关乎华美绚烂。但是,他始终坚持法官职业操守,恪守职业良知。他所承办的案件无超审限、无改判,结案率、调撤率在院里名列前茅。承办的案件与书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获奖。2018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曾建彬从小就对法律工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爱看法制题材的书籍和电视剧。当兵入伍后,他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法律知识,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经常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帮助部队官兵及家属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受到大家的赞扬。2012年底,曾建彬转业到襄阳中院后,坚持每晚“充电”,认真学习最新出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和素养。同时,他向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学习,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庭审驾驭能力及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很快实现从军官到法官的角色转换。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曾建彬始终怀着一颗“敬民、爱民、亲民、为民”之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总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与道理,用自己的热心、耐心、公心、诚心,以及定期回访当事人的做法,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

在曾建彬看来,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如何平衡司法为民与公正,既考验着办案法官的业务能力,更考验着法官是否将百姓装进心里。审理案件时,曾建彬不满足仅仅作出一个裁判,他更看重如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

曾建彬不断探索,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技巧和新方法。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他总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当事人总结案件争议焦点、解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旨,以此让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胜败皆服。若在案件的审理中,他发现行政机关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他会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他在审理上诉人孙军不服襄阳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决定案中,人社局以孙军的申请超过一年申请时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曾建彬经过调查,发现孙军是孤儿,伤情严重,其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主要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耽误了申请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被耽误的时间不应计算在工伤认定期限内。

曾建彬及时向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顾全大局,积极做好协调和解工作,化解矛盾。这些合法合理的建议,得到了人社局的积极回应。人社局受理了孙军的工伤认定申请,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曾建彬还对用人单位析理释法,该公司认可了工伤事实,并积极与孙军沟通工伤待遇问题。最终,该案得到妥善处理。

曾建彬时刻树立“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提升自律自省意识。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曾建彬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和钱物,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真正做到了严肃执法,刚正不阿,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办案的本色。

曾建彬坦言,法官法袍穿得越久,法槌敲响的次数越多,他感到身上的担子就越重。

他誓言,永远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编辑: 陈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