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

作者: 程建晓    发布时间:2023-03-31  访问次数:2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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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上午,湖北省法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出席会议并讲话。

 调度会上,各成员单位汇报了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情况和落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条举措》《“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打算。

微信图片_20230331134833.jpg           肖笛副院长对各成员单位近一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对2023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法院审判主责主业紧密相关,是极为重要的中心工作,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持续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

 二、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4张清单构成的目标任务责任体系开展工作。其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条举措》是总纲,也是今年总的任务清单;《实施方案》将重点任务进一步分解为7类24项,具象“省法院十条举措”在各成员单位的安排,是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将各项任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具有“指挥棒”作用,是督办清单;《评分细则》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是结算清单。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4张清单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要进一步突显效果。开展“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关键在于取得“突破”的效果,既要找准着力点实现工作成效上的突破,又要主动探索寻求工作模式上的突破。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要严格贯彻张军院长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大力压缩办案周期,推动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要强化执行综合治理,针对执行节点繁多、规范性文件繁杂等客观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执行体系“纵向一体化、横向联动化”新格局,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要着力构建“拯救型”破产审判机制,探索“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破产案件的全环节司法保障。各成员单位在常态化推进清单任务的同时,要聚焦前述4项重点领域工作,确定重点片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引领创新,着力形成突破性、可复制性的经验做法,并通过制度固定下来,推广开来。针对重点领域选择片区开展调研、先行先试,是我们今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模式上的新突破,“4张清单+重点领域调研”的形式也将是我们以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模板。各成员单位要用非常之力抓好常态化工作、用非常之举抓实重点工作,以非常之效破思想之局、理念之局、效果之局,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微信图片_20230331134840.jpg 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调度会,民二庭庭长张竞主持会议。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