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拒执”犯罪嫌疑人在武汉落网
作者: 柳晓琴 发布时间:2019-04-26 访问次数:6653
为躲避支付5000余元执行款,更换手机号码,隐匿行踪长达十余年。 4月21日,因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被网上通缉的“拒执”犯罪嫌疑人张某艾,最终在汉口火车站被武汉铁路公安局武汉公安处汉口车站派出所抓获,23日被押解回巴东看守所羁押。
李某与张某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巴东法院于2003年3月7日判决由张某艾偿还李某砖款825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艾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2005年8月1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日立案后,因张某艾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09年,李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李某与张某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张某艾之后并未按协议履行。2018年3月14日,李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立案文书,并以公告的方式向张某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执行文书。公告期满后,张某艾仍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经查明,张某艾银行卡在2016年9月21日有存款7010元,但不积极主动履行支付李某下余执行款5580元的义务,而是将上述款项分三次提取用于其他消费。李某遂以张某艾有能力而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张某艾刑事责任。巴东法院立案受理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对张某艾作出逮捕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执行,巴东县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4月21日,张某艾在武汉落网。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柯学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