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11月22日至12月10日,安陆市法院执行干警在寒冷的冬季,开展了第2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共计拘传8人,司法拘留6人,强制腾退房屋1间,执行完毕案件6件,执行和解11件,执行到位金额81万余元。
陈某系福建省莆田市人,在安陆从事建筑行业。2014年12月,陈某驾驶闵某所有的小型轿车在316国道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载梅某)相撞,造成王某、梅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法院判决陈某赔偿王某损失15万余元,赔偿梅某损失7.5万元。
2015-2016年期间,陈某分别聘请邬某、蔡某、郑某、肖某、刘某、黄某6人在自己承建的楼盘从事贴地面砖、墙面砖、踢脚线、砸地坪等工作。工程完工后,陈某分别与上述6人进行了结算,合计欠劳务费156万余元。因上述款项陈某均未给付,邬某等6人分别诉讼到院,法院判决陈某给付6人劳务费共计156万余元。
8件案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因工程完工已离开安陆,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陈某以自己工程款没有收回为由,未履行上述债务。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陈某在某医院有股份,于是将陈某在该医院的股份予以了冻结,并将该裁定书送达给了该医院。该医院负责人表示,陈某确实在医院有股份,但该医院属于私立医院,建成时间不长,效益不好,医院可以协助通知陈某到法院解决上述案件,但陈某一直置之不理。2018年11月19日,承办法官告知该医院负责人及陈某,如再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置陈某在该医院的股权。近日,陈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愿意到法院来解决上述案件,但请求法院不对其个人采取强制措施;11月30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陈某和8件案件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和解协议,陈某当天兑现20万元,由8人按比例受偿,余下款项由该医院作担保,承诺在一年内全部付清;至此,上述8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