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严标准为绿色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游劝荣院长到恩施两级法院调研

作者: 柯学文    发布时间:2019-09-19  访问次数: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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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至17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恩施两级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先后视察了恩施中院信访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恩施两级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恩施中院领导班子、各县市法院院长、中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年轻干警代表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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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游劝荣院长对恩施两级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恩施两级法院近年来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审判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两级法院在维护地方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出了应有贡献。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司法职能;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可预期的、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以最严标准为绿色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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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做好当前工作,游劝荣院长要求:一是要以司法手段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视察湖北期间明确提出了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就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突出强调“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恩施清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长江生态环境好不好,恩施的生态环境很重要。人民法院要敢于出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铁一般的手腕、最严的标准,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拿出过硬的举措和手段,守护好这一片绿水青山。二是要积极营造法治化旅游环境。旅游产业是绿色、朝阳产业,是恩施州非常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极具优势的产业。实践证明,一个好的法治环境能够大幅提升游客的舒适度和安全感,有利于促进旅游产业的持续壮大。旅游纠纷绝大部分是小矛盾、小纠纷,人民法院要坚持把调解职能挺在前面,为营造法治化旅游环境多想办法、贡献力量,全力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三是要在规范审判权运行方面创造更多“恩施经验”。司法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后,法官的主体地位凸显,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官权力监督问题更加关注,我们必须以更严的要求和管理来回应社会关切,也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恩施过去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希望进一步加大探索,认真总结提炼,在规范审判权运行上作出更大的贡献,提供更多的可复制、可借鉴经验。四是要创造性地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跨域立案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不仅方便老百姓诉讼,同时对均衡法院审判资源、提升审判质效很有帮助。要更加深入思考和研究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方法和举措,不断释放政策红利,扩大其在方便人民群众,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促进法院工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五是要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审判不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唯一手段,很多矛盾也并不适合由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矛盾诉源化解和根本化解。要积极参与诉前调解,跟进做好调解结果司法确认,对确实无法调解的,及时导入诉讼,通过繁简分流,推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六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更加重视当前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中已有苗头的个人极端倾向问题,一定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按照“最低标准不添乱,努力多做贡献”的信访维稳工作标准,做实做细“迎大庆、保军运”安保维稳各项工作。当前,特别是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妥善做好相关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后续处理工作,为确保安全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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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柯东海,恩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一鸣以及省法院相关部门同志陪同调研。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