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办成几件打基础、利长远、改变面貌的事
——2026年湖北省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闭幕

作者: 汪凤娇 摄影:朱向东    发布时间:2026-02-08  访问次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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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6日下午,为期三天的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圆满结束。此次研讨班通过一线经验交流、实务专题研讨、典型负面案事例剖析、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直击工作难点,解决工作痛点,充分锤炼各级干部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担当履职能力,为新一年工作开好局奠定基础。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研讨班总结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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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司法服务保障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法院院长作为法院工作的“领头雁”、司法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肩负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职责,要保持政治清醒,强化使命担当,提升履职本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

 要强化政治建设,树立大局意识,坚守法治底线。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学习是理清思路、看清方向、保持清醒、筑牢信念的根本途径。“太阳底下无新事”,许多现实问题皆可通过学习探寻解决之道。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二要胸怀大局,做到心中有数。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深刻认识全局与一域、长远与当下的关系,准确把握“国之大者”与“省之要事”,对国际国内形势、科技发展趋势等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克服就案办案思维,推动司法实践与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精准对接、同频共振。

 三要坚守底线,防范冤假错案。要坚持罪刑法定,严格把握入罪标准,保持谦抑审慎态度,坚决区分违法与犯罪。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将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唯一根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用严密的证据链条锁定事实。要坚持疑罪从无,对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的案件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要坚持亲历性原则,法官必须直接接触当事人、审查证据、核实关键情节,形成客观真实的内心确信。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严格审查认罪认罚案件。要重视律师意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确保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重视上诉,落实审级监督,通过上诉审理查漏补缺,确保裁判质量。要有牺牲精神,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会议要求

 要立足审判职能,适应时代要求,提升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引领社会文明进步。

 一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要坚持“讲政治与讲法律有机统一”的根本方向,从政治高度把握司法工作,运用法治手段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秉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秩序。要恪守“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生命线,以“铁案”标准捍卫法律尊严,越是疑难复杂案件,越要坚守法治底线。要坚持强基导向,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资源、技术、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强化“以办案促治理”的系统思维,超越个案审理,通过司法建议、裁判引领和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使司法审判成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二要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善于找到平衡各方关切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准确理解法律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式,将价值考量融入法律适用,绝不脱离法治轨道。要注重法、理、情相结合,使裁判既恪守法理,又通达事理、契合常情。要树立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并重的裁判思维,既遵循法律推理的逻辑严谨性,又进行必要的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要发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功能。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将专业裁判转化为群众可理解、易接受的方式,在文书和庭审中融贯法理情理。要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社会走向法治,每一份判决都应成为法治的风向标,通过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明确行为边界,培育全社会的规则意识。要善于运用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鲜明地保护美德善行,谴责失德行为,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回应人民期盼,引导社会崇德尚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会议强调

 要坚持规律引领、科技赋能与互联网思维相结合,全面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和履职能力。

 一要敬畏常识、尊重规律、讲求逻辑。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案件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尊重常识常理,使司法裁判契合社会生活常理与公序良俗,兼具法治力度与民生温度。要遵循逻辑法则,确保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与裁判说理环环相扣、严谨缜密。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使裁判结论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符合社会发展方向。要通过系统学习与实践锤炼,不断提升法官综合运用常识、逻辑与规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拥抱新科技,推动司法实践革命性变革。要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探索司法规律与现代技术的结合,将科技作为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坚持技术的辅助定位,清醒认识技术基于数据概率统计的局限,确保司法裁判主体和责任始终归于法官。要妥善处理冷冰冰的科技与有温度的司法之间的关系,发挥人机协同优势,让科技为有温度的司法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赋能。要探索“人管”与“技管”相结合以人为主的管理模式。要始终坚守安全底线,通过健全技术防护、制度规范和人力保障体系,确保科技在安全可控的轨道上助力司法公正。

 三要全面提升互联网时代履职能力,过好互联网这一关。要主动学习互联网知识,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数字素养与舆情应对能力,准确识别网络信息真伪、理性引导社会舆论。要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主动拥抱变革、积极运用平台、有效参与治理,将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转化为推进司法现代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最大增量”。

 会议要求

 要立足实际、锻造队伍、强化引领,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与领导水平。

 一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走好差异化发展道路。要精准对接区域战略与发展需求,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与产业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要客观评估自身优势与短板,找准符合实际的着力点,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亮点工程。要科学理性看待审判质效指标,引导干警聚焦司法审判主责主业。要突出“有差异”的司法能力培育和专业化建设,在知识产权、破产、环境资源等领域建设专业审判团队。要培育好“一院一品”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文化标识,形成百花齐放的文化建设格局。

 二要着眼长远、优化结构,打造荆楚审判文明之师。要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束缚,大胆选用政治过硬、本质好、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审判一线、面向多岗历练培养干部。要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选拔培养,选优配强各级班子,提升班子的专业化、年轻化水平,打造坚强领导核心。要构建多维度培养体系,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高度重视专家型法官队伍建设,遵循干部成长客观规律,让各年龄段干警人尽其才,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三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当好新时代人民法院院长。院长要成为地方法治的标杆,以依法履职的行动彰显司法品格,坚决守护公平正义。要把讲政治落到实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办成几件打基础、利长远、改变面貌的事,敢于担当、善作善成,在转变理念、提升质效、培育精品上久久为功。要练就执政的过硬本领,增强带队伍、抓落实的能力,提高站位、胸怀全局、系统谋划,发扬钉钉子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切实把决策部署转化为发展实效,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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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研讨总结。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全省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各直属法院院长,省法院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和青年干警代表参加研讨总结。


编辑: 陆明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