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法律共同体的感谢信
作者: 张紫薇、刘泳宝 发布时间:2023-04-19 访问次数:21999
近日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收到
一封来自外省律师的感谢信
对该院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2019年9月至11月,被告湖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劳务公司”)向原告山东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水材料公司”)购买了146.68万元的防水材料。其后,原告多次催要该款,但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
2023年2月28日,防水材料公司向梁子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请求法院冻结建筑劳务公司名下存款159.3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梁子湖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深入了解案情及企业经营状况。
为平等保护原、被告企业合法权益,在充分考量申请人债权实现可能性的情况下,梁子湖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放水养鱼”的灵活执行方式,最终实际冻结建筑劳务公司52.88万元,为双方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双赢创造了良好条件。
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劳务公司当庭转账偿还防水材料公司货款25万元并承诺分期支付尾款,防水材料公司也主动向法院递交了解除保全申请。至此,本案画上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原告诉讼代理人还特地向法院寄来感谢信。
法律有尺度,法院有温度。下一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梁子湖法院